新京报插画/陈冬
又逢3·15,消费者维权又成为舆论的焦点话题。每年的这个时候,亿万双眼睛都会聚焦到各大媒体的报道,又有哪些行业的潜规则会被揭露?又有哪些狡猾的骗局会被曝光?又有哪些隐藏的危险会被警示?同时,消费者的权益又将如何维护?
扩大“举证责任倒置”,方便消费者维权
【新《消法》规定的“假一赔四”、部分商品的“瑕疵举证责任倒置”等民生原则,本身就是为了放进活水,让消费者自主维权,其背后的配套措施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据《新京报》报道,消费者维权仍面临检验报告不对个人、难寻第三方检测、质量检测费用高昂等“细节里的魔鬼”。
一般来说,消费者认为自己买到假货,要去维权,电商平台、消协等都会要求消费者提供鉴定证明。但是,一者,有的厂家不愿对商品的正伪做出鉴定,或者虽然口头鉴定为假货,但不愿出书面证明,据专业维权人士称“几乎所有的厂家都不针对个人出具假货的鉴定报告”;二是第三方检测机构缺乏,而且它们往往只能通过一些理化指标来检测商品是否合格,而不能鉴定真伪。三是鉴定费用畸高,比如海外代购的奶粉,全套检测费用居然高达3万元以上。
明明是假货,明明消费者有理,可为什么维权这么困难呢?商品鉴假环节,牵涉利益方众多,法律关系复杂,但也不是无解的。
其实,去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提出2个宏观上的解决方案,一是将原《消法》著名的“退一赔一”改成“假一赔四”,四倍赔偿能尽量“填平”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激励消费者去较真。
但是,很多时候,高额的鉴定费用、诉讼费用、误工成本,仍会使得普通消费者不敢维权。所以,维权需要有“规模效应”,由专业的维权人士来“教训”无良商家。之前,很多地方的法院,基于狭隘的“维稳”考虑,不支持专业维权。好在去年年初,最高法公布了《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明确“知假买假”行为将不影响维权,这给民间维权者除去了紧箍咒,放开了民间活水。
另一个是,新《消法》规定:机动车、计算机等耐用商品在6个月内有“瑕疵”的,实施“举证责任倒置”,由商家自证清白。但该新法实施一年来,对于“瑕疵”是否包括假货,还没有明确的说法。希望最高法及时做出司法解释,将手机等耐用品是否假货的举证责任明确由商家承担。其实去年最高法已经在《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厂商对食品、药品符合质量标准,承担举证责任。那么,不妨扩大“举证责任倒置”的范围,方便消费者维权。
至于厂商不愿意鉴定,背后的情况有一些复杂。比如,一些厂商有“国企病”,只愿配合工商、司法部门,却不愿给消费者个人维权提供方便。这方面,应该由消费者协会利用其权威身份,理顺关系,穿针引线,搭建起厂商与消费者维权协作的平台。
总之,新《消法》规定的“假一赔四”、部分商品的“瑕疵举证责任倒置”等民生原则,本身就是为了放进活水,让消费者自主维权。所以,背后的配套措施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打通举证责任全面倒置、第三方检测等等“技术瓶颈”。□徐明轩(法律工作者)
调和汽油,执法者“嗅觉”是否够灵敏?
【真正有效力的执法,就要让制假者、售假者真正感到疼痛,并让他们的疼痛传递给潜在的制假者、售假者,如此方能避免陷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打假困境。】
“怪不得有的时候车没劲。”“车子加的便宜油居然是调和油!”央视3·15晚会曝光调和汽油的内幕之后,许多网友有恍然大悟之感。“便宜没好货”的铁律又一次验证了,但不能怪消费者贪便宜,因为正如节目中调和汽油厂家的工作人员所说,他们的问题汽油不仅能通过国家标准的检验,而且堂而皇之地流向油库、加油站等下游链条。
山东大大小小的调和汽油厂有200多家,规模大者年产量五六十万吨,甚至存在调和汽油培训学校,5天之内包教包会……种种景象触目惊心。调和汽油利用国家标准不检测的添加剂,钻空子谋取暴利。表面上达到了标准,其实却是以对车辆的损害和对空气的污染为代价。
更值得忧虑的是,调和汽油的规模性存在早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2014年5月,经济之声记者就采访了圈内人士,“揭开了一个业内公开的秘密”。这也并不是媒体第一次揭开调和汽油的盖子。我查到《鲁中晨报》在2012年就做了“调和汽油乱象调查”,报道中提到的是甲缩醛今天又一次成为3·15晚会的主角。
央视主持人在晚会上当场表示,国家质检总局已通过远程执法对山东的调和汽油厂采取手段,并针对甲缩醛等有害添加剂制定相关检验标准,最快时间出台。
国家标准跟着造假者的脚步跑,已然是一种无奈和被动。问题是跟得还这么不及时。调和汽油的乱象已被媒体曝光多年,这次伴随3·15进行的执法和新标准制定,不得不说有点晚。让人更担心的是,打掉甲缩醛之后,汽油里会不会出现其他有害而国家标准里又没有的添加剂?
添加剂的种类无穷无尽,国家标准不可能全部涵盖。因此更新标准只是亡羊补牢。如果再出现其他漏洞,不可能无限地补下去。其实完全没必要一直跟在造假者身后追得这么辛苦。
正如“调和汽油培训学校”所说,炮制只是一层窗户纸,一捅就破。调和汽油并不可能藏得太深,其原理并不复杂,其存在更难以掩饰。因为汽油是一种大宗消费品,通过公开市场发售,猫腻在各个环节都很容易曝光。业内早已洞悉其中的秘密,媒体也早已曝光,问题仅仅在于执法者的嗅觉是否足够灵敏,反应是否足够迅速,惩罚是否足够有震慑力。
惩罚不应仅仅针对调和汽油的生产商,下游的加油站等企业知假买假售假,亦难辞其咎。真正有效力的执法,就要让制假者、售假者真正感到疼痛,并让他们的疼痛传递给潜在的制假者、售假者,如此方能避免陷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打假困境。□西坡(媒体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