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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通报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从去年第四季度到今年第一季度,各地有44家A级景区被摘牌;山西忻州五台山景区、南京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景区等9家5A级景区被警告;沈阳植物园景区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还有12家旅行社被吊销经营许可证,33家旅行社停业整顿。(《新京报》4月2日)

根据之前国家旅游局的部署,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整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行为。通报整治行动的情况,并网上公开,会让这些景区的声誉受到影响。然而,我们必须注意到,这次受到处理的都是A级景区,而且这些问题之前已经三令五申了,为何顶风作案的仍然都是它们呢?仅仅是行政警告处分或摘牌,能否让他们有所收敛?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无形之手”,就是资源越稀缺,商家的话语权越重,垄断逐利的冲动越强。因此,政府“有形之手”调控的有效性,就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行政处罚本身的力度,二是消费者维权的便利程度。A级景区之所以敢于顶风作案,很大程度上就是恃资源稀缺而无恐。就如这次被警告的五台山、夫子庙,即使将其A级景区摘牌,也完全可以吃名气的“老本”,而无视口碑,实质效果自然就会打折扣。

只有行政处罚的力度超过顶风作案的收益,比如高额罚款、停业整顿等,才会真正起到威慑作用。而这些景区之所以顶风作案,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旅游市场中的欺行霸市、垄断市场、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行为,缺乏详细具体的认定标准,从而导致了旅客维权困难。如果想构建长效机制,就必须在给景点编好制度“笼子”、推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和便利旅客维权的立法上下功夫。

旅游市场的诸多问题,实际上也与旅游景点管理体制有关。中外对比,我国是单一的评级管理,而年接待游客人次与海外游客接待量,又是评级中为数不多的硬性规定。而国外,往往是分类管理与认证管理的结合,以公共性程度进行分类,以可持续旅游标准体系进行认证,并在分类与认证的基础上,对门票的定价和收入的使用,对园区内的餐饮、购物等服务的特许经营,进行专门的立法,给出详细、严格的规定。

比如,以自然风景和历史文化资源为基础的旅游景区,由于公共性比较强,有国家就通过立法明确了其非营利性。对于认证景区,虽然价格完全市场化,但由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其认证最核心的硬件,一旦获得认证,不仅有助于游客量的提升,而且还可以获得培训与奖励;一旦被取消认证,不但会影响游客量,而且还要付出沉重的行政处罚代价。

在各领域都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当今,在专项整治赢得时间的同时,旅游主管部门应琢磨如何全面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旅游经营机制改革,从而为旅游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真正夯实基础。

4月2日上午,国家旅游局通报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从去年第四季度到今年第一季度,各地有44家A级景区被摘牌;山西忻州五台山景区、南京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景区等9家5A级景区被警告;沈阳植物园景区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还有12家旅行社被吊销经营许可证,33家旅行社停业整顿。根据旅游市场整治方案,国家旅游局将组织开展第二轮整治,重点查处整治“不合理低价游”、违法一日游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4月2日《新京报》)

旅游市场乱象由来已久,广为公众诟病,早该整治了。这次国家旅游局开展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打出了组合拳:或摘牌,或警告,或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或整顿停业旅行社……顺乎民意,大快人心。事实上,光靠游客投诉、媒体曝光,对旅游市场上的害群之马缺乏震慑性,这些害群之马最害怕的还是旅游主管部门“亮剑”,因为一旦旅游主管部门“亮剑”,这些害群之马就会被逐出旅游市场,丢了饭碗。因而,国家旅游局对旅游市场害群之马“亮剑”须常态化,这既是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之必需,也是实现旅游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之必然。

这次国家旅游局对旅游市场害群之马“亮剑”的具体事由未公布,不得而知,其实应当公布之,起码可以让其他景区和旅行社引以为戒。国家旅游局还可以向社会征求整治意见,因为对旅游市场乱象最有发言权的还是广大游客。从近年来广大游客投诉最集中的热点看,景区门票高企的乱象不容忽视。如果在这一问题上取得长足突破,将会极大地促进国内旅游市场的发展与繁荣。

4月2日上午,国家旅游局通报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从去年第四季度到今年第一季度,各地有44家A级景区被摘牌;山西忻州五台山景区、南京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景区等9家5A级景区被警告;沈阳植物园景区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还有12家旅行社被吊销经营许可证,33家旅行社停业整顿。(4月2日新华网)

旅游出行的需求持续高涨。与人们频繁的出行脚步相伴的是,越来越多的景区加入到了A级景区行列,因为成为A级景区,无疑就有了吸引客源的招牌。然而在A级景区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景区整体上的服务质量却不见得都有所进步,尤其是一些景区急功近利般地发展,不但服务越来越糟,而且还乱改乱建,肆意破坏生态环境。这种背景下,国家旅游局展开整治行动,并对某些景区果断摘牌,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这次的治理行动,主要针对的是欺行霸市、垄断市场、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行为,很显然,这些行为都是长期存在于旅游市场的顽疾。在此之前也曾进行过多次整治,但仍难杜绝。比如,新修订的《旅游法》对强迫消费作出了严厉的处罚规定,在实施以后,强迫消费有所收敛,但有的却在变着法儿进行,这在一些所谓“低价团”旅游项目中十分常见。法律条文未能完全发威,是因为在现实中严格执法仍未成为常态。同样的,一次整治行动的震慑力是有限的,如不能实现常态的监督与管理,则这些顽疾还会继续存在。

相比于监管部门自上而下的审视,游客才是旅游服务最直接的感受者,拥有对旅游服务作出评价最直观、最真实的视角。但显然,就目前而言,旅游服务好不好,游客仍没有多少话语权。就拿景区的星级评定而言,是由官方机构根据国家标准进行评定的。至于游客的评价,几乎不占什么分量。若景区的星级评定不仅是依据国家标准这样的硬性规定,还能充分纳入游客的评价。那么,景区的管理者才会在保护游客权益上动真格,以获得后者的好评。

此外,景区的公益属性有待还原。不少景区都是自然的遗产,本应全民所有,但在景区患上门票依赖症后,票价连连上涨,广为公众诟病。不少景区管理者,还对景区内经营者的宰客和强迫消费行为视若不见,在这背后,提成、回扣的灰色产业链则在不断延伸。因为利欲熏心,旅游产业各个环节都在失守,游客成了待宰的羔羊。旅游市场上存在的顽疾,大多因利欲而起。让景区回归公益属性,是根除旅游顽疾的必由路径。

整治景区顽疾,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在专项行动过后,还需要有力的常态监督。不仅是监管部门自上而下的监督,还应赋予游客充分的监督权,让游客的评价和对服务的满意度成为景区评定的重要依据。当然,最重要的是,景区管理者和地方政府需重温一个常识:绝不能将大自然的馈赠变成少数人的摇钱树。

漫画:曹一

4月2日上午,国家旅游局通报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从去年第四季度到今年第一季度,各地有44家A级景区被摘牌;山西忻州五台山景区、南京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景区等9家5A级景区被警告;沈阳植物园景区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还有12家旅行社被吊销经营许可证,33家旅行社停业整顿。

旅游市场中存在欺行霸市、垄断市场、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行为,不法旅行社和导游往往直接参与其中,而景区被摘牌、警告,更多因为对旅游乱象的管理不善。可以说,景区对种种旅游乱象不是不知,而是不为,景区管理方的不作为乃至纵容,无疑为乱象滋长提供了生存的土壤。此次专项行动对景区的整治,意味着景区不能再轻易撇清责任,而是有义务参与到旅游秩序的共同建设当中。

此前,各个旅游景区之所以对旅游市场的无序现象熟视无睹,皆因为一些乱象对旅游景区本身的经济利益并无直接伤害,反而带来了客流和收益,这种既得利益令本就管理意愿不强的景区方,更加不愿意作为。要想让景区真正担负起自身的管理责任,就必须斩断这种利益链条,改变部分景区被动落后的管理状态,唤醒“装睡”的景区管理意愿。

整治行动意味着,一旦景区管理“失职”便会面临警告、摘牌等处罚,这必将敦促景区面对旅游市场乱象有所行动。从此,景区不能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舒舒服服地坐收渔翁之利,而是必须要担负起管理责任,否则景区的声誉、评级、收益等都将遭到损失。

景区管理意愿的低下,另一个原因是景区运营管理的发展滞后。面对迅速崛起的旅游市场,一些景区的管理水平还停留在原始阶段,没有与时俱进地增强景区的主动管理意识,对整治旅游乱象“不愿为,亦不能为”。当旅游大潮到来,这种落后的管理水平导致了必然的管理失控,旅游市场乱象趁机丛生于景区,便不足为奇了。

在当下发展飞速的社会中,不进步就意味着会被淘汰,对于景区而言同样如此,如果一些景区继续自己陈旧落后的管理方式不改变,任由旅游市场乱象在景区蔓延,遭受降级摘牌、警告处罚都是必然的结果。此次国家旅游局的专项整治行动,意在唤醒一些落后的景区管理意识,敦促景区增强主动管理欲望并努力为恢复旅游市场的秩序做出贡献,进而使旅游景区焕发更大的生机与活力。

中国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司长彭志凯2日在北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披露,国家旅游局在专项整治旅游市场行动的第一阶段,摘牌44家A级旅游景区;12家旅行社被吊销经营许可证。(4月2日 中国新闻网)

对一批和A级不符的旅游景区,是顺应着群众对于休闲消费高要求的契合点。国家局这次开展的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用退出制和限期整改等行政手段,重点整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行为。对于“文明、有序、安全、便利、富民强国”的全国旅游战略目标来说,也是更近一步。

老百姓对政府监管部门点赞之余,不免有些疑惑,就是某些新晋A级景区是否有滥竽充数之嫌。笔者前段时间在所居住城市附近进行了一次农家乐,到了景区却发现自己已置身于“4A级旅游景区”之中。从游玩体验上来看,除了观赏了常见的花卉、茶林之后,并没有收获太多能和“4A级旅游景区”相匹配的感受。

游客对于景区的界定,自然没有政府部门评定管理来得那么客观公道。《旅游法》实施和简政放权后,国家旅游局把4A景区评定权下放到各省,5A景区评定权则移交中国旅游协会。 “只当裁判员,不再当运动员”让旅游主管部门轻装上阵,能够更多履行事后监管这个角色。譬如这次国家旅游局开展的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一批市场秩序混乱的A级旅游景区就面临“下岗”。

然而,这次被摘牌的A级旅游景区数量之多,也是引起民众的议论。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评定,如果全部依赖于程序上的行政手段,或者是某种暗访式的突击检查,是否就能真正地检阅出A级旅游景区的含金量?殊不知,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语境下,某些景区是很愿意做临时抱佛脚的功课的。他们甚至会“虚心”地向已经获得A级评定的景区取经。这种动机不纯的“被评定”,日后被摘牌也在所难免。

在A级景区的评定中,是否应该增加老百姓的话语权呢?作为旅游者的他们,站在市场的角度就很容易从服务感知、设备配套、安全防范、购物体验等诸多方面进行打分。同时,他们也能够从旅游配套服务、辅助设施、安全设施及制度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或许在程序和可行性上,有着诸多考虑的因素。但作为用脚投票的最终实施者,老百姓的最终一票否决权是不能被旁落。

【新的旅游市场正在形成,如何在摘牌、警告等传统惩戒手段之外,转变思路,发掘新型管理监督办法已显得至关重要。不妨在旅游市场监督管理中引入游客评价体系、扩大游客话语权。】

2日,国家旅游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阶段情况,部署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据悉,在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战役”中,各地共有44家A级旅游景区被摘牌,9家5A级景区被警告,11家旅行社被吊销经营许可证,34家旅行社停业整顿。

其实,早在今年一月份,国家旅游局局长就在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将对旅游市场秩序实行一票否决,摘掉一批市场秩序混乱的A级旅游景区的牌子。春节期间,国家旅游局再次表态将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两个月之后,言出必行,不合格的景区被亮了红灯。与以往旅游市场的整治相比,这次整顿力度之深、规模之广、摘牌之多,颇引人注目。

消息发布后,很多媒体都循着名单梳理本地被摘牌被整顿的景区有哪些。之所以关注本地景区是否在被整顿之列,一方面可能是为游客提供相应的旅游参考;另一方面也不难看出,在很多地方,旅游产业对当地经济发展至关重要。而景区一旦被降级摘牌,当地旅游经济所要承受的影响可想而知。但是,景区的星级评定又不能是终身制,对其中硬件不达标、软件不过关、服务质量低、管理混乱的景区降星摘牌,这是对游客和景区负责,也只有强化退出机制,才可能倒逼旅游市场秩序走向规范。

但是,游客真的关心景区是否被降级摘牌么?真正关心景区降级摘牌的恐怕只有景区自己和当地政府,景区有几颗星,往小了说,决定着景区票价的高低、景区涨价的幅度;往大了说,直接影响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可游客未必关心这些,如今旅游越来越大众化普及化,旅游的观念越来越成熟,观光游也逐步向休闲游转变,景区星级多少已不再完全影响游客的选择,去哪里玩,不去哪里玩,游客再也不像旅游市场刚刚起步时那样迷信景区的星级,而更多取决于自己的偏好和旅游体验。所以,对不合格的景区降级摘牌,可以促使景区提升服务善待游客,但这样的整顿措施未必能完整地保护游客权益。

整顿旅游乱象的终极目的是为了保护游客权益,当游客不再迷信景区星级指数,仅仅对不合格景区摘牌降级就显得有些传统,甚至落伍。这么多年来,一些景区屡屡被警告处罚,可就是任性不改,或许也与这种过于“传统”的惩戒方式有关。新的旅游市场正在形成,如何在摘牌、警告等传统惩戒手段之外,转变思路,发掘新型管理监督办法已显得至关重要。事实上,现在很多成熟游客到某个景区前都会参考一下其他网友的评价,以此观之,不妨在旅游市场监督管理中引入游客评价体系、扩大游客话语权。有时候,游客本身的评价比星级指数更权威,也更有号召力。

【具有最高服务标准的5A级旅游景区,在哪些方面违了规?违规程度是如何衡量的?以至于需要细分到严重警告和警告两个档次,这些都需要向公众有个交代。不明不白的处理,对遏制当前旅游乱象意义不大。】

据报道,4月2日,国家旅游局通报了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情况。从去年第四季度到今年第一季度,各地有44家A级旅游景区被摘牌,5A级旅游景区中,沈阳植物园景区被严重警告,山西五台山风景区、南京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景区、杭州千岛湖风景名胜区等9家被警告。

这份名单中,最引人关注的是10家5A级景区。按照现行A级景区评定标准,他们代表了最具文化性、最有特色和最高服务标准的旅游景区。处分表明,至少在整治阶段内,这些5A级景区不那么够格,没有达到理应达到的服务标准。但公众无从得知,这些景区在哪些方面违了规;更无从得知,违规程度是如何衡量的,以至于需要细分到严重警告和警告两个档次。

公众凭经验能够判断的是,管理部门对景区的警告处分,效果堪虞。多年来对旅游市场的整治,不是没用过摘牌、警告等严厉措施,但从结果来看,后果并不严重。至少没有改变景区运营的固有范式。那些备受旅游者诟病的市场恶习,并未随一次又一次的“重拳出击”就有所改变。因短期利益破坏旅游资源、恶性竞争、强迫购物、景区门票大幅涨价、黑导游等现象,仍屡见不鲜。

事实证明,以各种警告为手段纠正5A级景区乱象,重喝轻打,会让人们联想,是否与一些5A级景区背后的利益格局有关联。越是评定等级高的景区,在地方经济中的作用就越大,这是常识。出于地方经济利益和形象的考虑,即使景区再违规也不能动真格的,这是常情。或许正是这种“常识”和“常情”,最终形成了对景区巡例监管的“常态”。

从全局性旅游市场的发展趋势和这个行业所起的重要作用看,对地方景区违规,不能再板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了。A级景区相当于“苍蝇”,5A级景区才是真正的“老虎”。问题多多的低级别景区固然要摘牌,但是,那些5A级景区就没有比它们更混乱、更恶劣的现象吗?从近年媒体曝光来看,这样的事例不在少数。整治旅游景区乱象,必须执法公平。

景区管理的无力要变为有力,只靠旅游主管部门的运动式监管无济于事,地方政府应当切实履行事权,算清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大账,让日常监管真正发挥作用。

除旅游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履行好职责外,还需要形成允许旅游者真正参与进来的社会监督体系。如果旅游者不是只拥有无法掌握维权进程的一点“投诉权”,还能够对景区质量等级和运营资质用脚投票,景区才能真正感受到压力。此外,应该建立以旅游法为基础的长效监管机制。2013年的旅游法,需要尽快出台更有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比如,对于景区违规,什么是警告、严重警告、摘牌的临界线,应当设置什么处罚标准,都应给出更明确的法理依据。

有法理依据,有立体监督,有明确的高压线,景区才能感受到违规的后果有多严重,旅游市场的乱象才有望被遏制。比起对5A级风景区“严重警告”,这才是真正的施以重典。

国家旅游局近日终于使出杀手锏。与以往频频亮起“黄牌”、“红牌”不同,此次直接对44家A级旅游景区“摘牌”。另外,还有9家5A级景区被警告。其中不乏五台山、夫子庙秦淮风光带等著名景点。如此从治本入手让人拍手称快。

说来,在国内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的确不太容易,一不小心就成了给人添堵的旅行。暂且不论越来越高企的票价,时常遇见的欺行霸市、垄断市场、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就让人肝火上升。相反,如今出境游却越来越“说走就走”,打折季去普吉岛、济州岛等地转一圈,不仅价格比国内游实惠而且服务周到,原本的高端消费有越来越平民化的趋势。

游客用脚投票,意味着消费用脚投票。对于本就难以拉动的内需来说,“旅游逆差”的不断扩大无疑是雪上加霜。2009年,中国旅游服务贸易首次出现逆差,规模为20亿美元,仅仅5年后的2014年,这一数字突破1000亿美元,增长近50倍。作为旅游大国,中国如今却成了世界“旅游逆差”最大的国家。

“旅游逆差”首先是因为老百姓腰包鼓起来了,某种程度说也是对一些国内旅游市场环境投出的不信任票。虽然目前境外游还构不成对国内景点的威胁,但是这一“舍近求远”的趋势不容忽视。现在我国老百姓还处于“刚出门”阶段,看什么都新鲜,要不了几年,自然会有比较,到时候一些景点还想靠山吃山,不思进取,结果只能是坐吃山空。国家旅游局此时出手正当其时。以前,只见挂牌不见摘牌的景区活得无忧无虑,如今有生有死、有进有退的管理才能让“良币驱除劣币”。

国内的旅游业首先需要解决的是运营环境的硬伤,这也是国家旅游局“看不下去”的最重要原因。在“没有猫腻”的基础上,需要思考的是,如何真正提升国内游的品质。国务院发布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对品质旅游已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多年以来,“修个大门”是大部分景点的主要盈利模式。门票价格几乎三年一涨,但是管理水平与服务却未水涨船高。淡化门票经济,升级第三产业已经迫在眉睫。

另外,需要努力的不光是景区的管理,游客也要学会自我管理,不能太任性。“中国式旅游”中的种种不文明,也会给名山大川抹黑。“说走就走”的旅行前提是“负责任”的旅行。对于景点乱象的根除,与游客顽疾的根治,都不是一次“摘牌”能够根本解决,需要整体的标本兼治、旅游升级,一切刚刚在路上。

很多游客对国内景区没什么好感,当然,这里的“景区”是指景区管理单位,而不是“风景”。原因主要包括:门票越卖越贵、对宰客现象缺乏管理、服务质量不佳等。所以,听说最近许多景区被“专项整治”了,人们都很高兴。

但是,我们具体为什么而高兴呢?读完这篇报道,可以发现我们其实连相关各单位被处分的原因,都不清楚。如果不知道这些景区因何受处分,那么游客就不知道这些景区存在什么问题,对景区们将来的整改情况,公众自然也无从监督。

旅游市场乱象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不得而知,我只知道,针对景区门票任性涨价、景区餐馆与商铺宰客等现象,旅游主管部门发过一些通知,其间也有过整治。但收效几何?旅游乱象久治不愈,主要原因还是药下得不对,或者剂量太轻。比如,几乎没怎么见到地方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景区负责人被问责。

至于此番整治的药效,还有待观察。但这里还有两个问题,也有待旅游局一并给予解释。一是,相关处分只针对单位,没有针对人。景区被摘牌,相对于以前的监管,显然是比较严重的处分。但严重的处分背后,是严重的管理失职,如果严重失职的管理者不用承担责任,则无异于“领导犯错,单位吃药”。

二是,“警告”与“严重警告”究竟会带来什么后果?“警告”“记过”这类行政处分,在法律上都是针对公务员个人的,受警告者在晋升考核等方面会受影响。旅游局对景区单位给予“警告”处分,或许是源于内部制度,国家旅游局2012年印发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中,有相关表述。至于“警告”与“严重警告”对景区来说存在什么后果,则没有明确解释。不过,该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那么,就请解释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