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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逾七成个体户不用再缴增值税
来源:福州晚报 2011-12-16 编辑:黄水来

福州新闻网讯 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后,福州七成个体户将受益。记者15日从市国税局获悉,2.6万户个体户明年起不用交税,一年可减负7600万元。

福州逾七成个体户

不用再缴增值税

市国税局局长魏润水介绍,增值税起征点新标准适用于所有个人。个人独资等单位性质的纳税人并不属起征点上调政策覆盖对象。目前全市共有个体户3.5万户,今年达到月销售额20000元的个体户有9000多户。起征点提高后,福州约有2.6万户、占72.8%的个体户月销售收入在起征点以下,不用再缴纳增值税。

据测算,起征点调高后,全市一年将免征增值税7600多万元,户均每年可获得近3000元的实惠。以一家月营业额20000元的个体服装店为例,按照过去的政策,每个月要缴纳增值税600元(20000元×3%)。起征点提高后,该服装店不用交增值税,等于每年增加了7200元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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