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出台两项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来源:东南早报 2012-02-06 编辑:黄水来
商业性住房贷款 可转成公积金贷款 根据最新出台的《厦门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今后在厦门购买自住住房且已办理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及房屋抵押贷款)尚未结清,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可申请将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转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