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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部署汛期自然灾害应急救助
来源:福建新闻网 2012-05-15 编辑:唐丽萍

福建新闻网福州5月14日电 (龙敏) 今年4月入汛以来,福建持续强降雨,先后遭受暴雨、雷电、风雹、洪涝等灾害袭击。福建省民政厅14日要求,各地需进一步做好汛期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在紧急安置期间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及时医治。

据福建省民政厅救灾处此前披露,截至5月2日15时统计,这些自然灾害已造成福建福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7个设区市32个县(市、区)48.4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13.23亿元人民币。

14日,福建省再次拉响“福建省北部地区暴雨警报”称,未来几日福建多地还将遭遇持续强降雨。其中,14 日,福州、三明、宁德、龙岩、莆田五市和泉州西北部的部分有暴雨,局部乡镇有大暴雨;其余各市的局部有大雨到暴雨。

福建气象部门预警称,强降雨将给福建省防汛带来更大压力,相关部门应做好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城乡积涝、局地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并注意防范强雷电、雷雨大风等局部地区强对流天气的不利影响。

为做好汛期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福建省民政厅发文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救灾应急响应、协调联动和灾情信息报送等机制,提高应急救助工作效能;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重视灾情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2个小时内上报灾情;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及时下拨救灾应急资金调运救灾应急物资;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加强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检查和规范化管理。

福建省民政厅指出,各地把应对汛期自然灾害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早部署、早安排、早检查,确保各项备灾救灾措施落实到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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