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市直机关公务员考核办法
来源:东南快报 2012-07-18 编辑:黄水来
东南快报讯(记者 谢丹刘云鹏)记者昨日从福州市公务员局获悉,福州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公务员岗位考核工作的意见(试行)》,将在全市范围内执行。该意见确定了针对市直机关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办法,并把考核结果和公务员岗位调动、奖励惩处等挂钩。 分类分级设考核指标 列入公务员范围的市直各单位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其以下职务的工作人员都列入考核对象。 今后福州市市直机关将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人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在明晰岗位职责的基础上,编写岗位说明书和工作流程图,明确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所授权限、承担责任。 责任确定后,将采取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规范考核量化评分标准。按照“明责”“履责”“问责”的责任体系,建立职责明晰的岗位责任体系。 同时,各单位按照分类分级考核的原则,建立健全以体现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要根据不同类别、不同职级公务员的特点,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业务工作标准,分类分级设置考核指标。 此外,利用现有的信息网络系统,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建立本单位的考核平台,逐步完善网上考核系统,保证岗位考核工作简便、规范、公平。 为统筹研究和领导公务员岗位考核工作,福州市已成立公务员岗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下设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规章制度不健全、开展考核力度不足的单位进行督促,责令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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