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争锋
三大问题质疑医院
4月1日的护理记录发生篡改(画圈处)
除了之前提出的那次剖腹产遭拒外,林先生还另外提出两大问题,质疑医院。
4月4日,林先生看到B胎遗体时,向院方要求见自己的第一个孩子的遗体,却被院方告知,第一个孩子已于4月1日当天火化了。
“什么手续都没签,也没跟我说,也没找我收钱,就这样把我的孩子火化了”,提及此事,林先生异常愤怒,在他的要求下,院方把第二个孩子的遗体保留了下来。随后,林先生开始整理住院过程的相关记录。
在复印院方待产观察记录时,林先生发现,4月1日当天的7处时间记录中,其中有3处时间有明显的更改痕迹。
“4月1日当天是很重要的一天,此前一天晚上及当天凌晨,就向护士站反映异常情况了,院方却未及时采取措施”,林先生说,他认为两个孩子产前检查一切正常,产后却无一幸存,主要原因是院方拖延救治时间、采取救治措施不当所致”。
林先生拿出一份盖着“漳州市医院病案室复印核对章”的“临床护理记录单”,上面显示,在住院期间的时间记录中,4月1日当天的出现了改动“A胎火化也没有征得家长同意,医院就擅自处理,甚至连死亡证明都没有,院方是否想掩盖什么?”林先生说,近段时间,他要求院方给出解释,但没能得到满意的答复。
院方承认部分操作欠妥
记者从漳州市医院医务科处证实,游女士入院检查时的结果确实一切正常。医务科沈科长说,这是胎盘早剥所致。
沈科长介绍,游女士的实际生产期距预产期相距20天,属于早产。A胎降生时,脐带绕脖子两圈,致其窒息死亡;B胎降生后,因窒息出现多种并发症,抢救3天后死亡。
对家属提出的疑问,沈科长也做了回应。沈科长说,临床护理记录时间确实有篡改痕迹,而且没有按照规范进行改正,这可能是医护人员一时笔误所致。“正常的改动需要画掉重新填写,出现这样的情况可能是工作人员笔误后进行修正,没按规范进行操作。”这样的操作欠妥,但具体改动的原因,还需进一步了解后才能确定。
为何不能按家属要求进行剖腹产?沈科长说,最初游女士家属提出此要求时,考虑到产前检查一切正常,不符合剖腹产条件,在院方建议他们顺产后,家属并没有提出剖腹产的书面申请,“家属要求剖腹产,需提出书面申请”。产妇进入手术室内还被告知要等待,原因是手术医生手头事情多,一时安排不出时间,最后医生还是尽最快的速度,为游女士做了手术。
至于A胎儿未经家属同意便火化一事,沈科长表示确有其事,但这是殡仪人员失误所致,家属如有疑问,可向殡仪人员了解其中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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