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媒体关注 > 正文
晋江首例醉驾女被公诉 女“麻龟”获刑一个月
www.fjsen.com 2011-06-22 08:22  林小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6月22日讯(记者 林小明) 女子顾某醉驾摩托车,与逆行的环卫车相撞,因赔偿谈不拢引来交警。“醉驾入刑”后,顾某成为晋江首个被抓的醉驾女。昨日,晋江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顾某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6月11日凌晨4时许,环卫工欧某驾驶环卫车打扫晋江泉安中路,与四川女子顾某的摩托车相撞。因逆向行驶,欧某主动提出赔偿,但顾某得理不饶人,双方发生纠纷。最后,欧某提议找警察处理,顾某也同意。警察赶到现场,却发现顾某浑身酒气。经检测,顾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98.95mg/100ml,属醉驾。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