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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龄女童遭母虐待八级伤残 万大仙不认罪被重判3年半
www.fjsen.com 2011-07-21 06:45  林小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问及是否上诉时,万大仙哭了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7月21日讯(记者 林小明 实习生 吴娇娇 文/图) “不是我打的,都是她自己摔伤的。”法庭上,正式宣判前,经办法官再次询问万大仙是否认罪,但她的表情始终木然,回答口气也是冷冷的。

昨天,万大仙虐待7岁的亲生女儿娇娇(化名)一案,在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法院以犯虐待罪,判处29岁的贵州女子万大仙有期徒刑3年6个月。经办法官表示,该案证据充分确凿,但万大仙自始至终不肯认罪,毫无悔罪表现,故法院酌情从重判决。

“我不知道,我现在脑子一片空白。”宣判后,当记者问到怎样看待判决结果、是否上诉时,万大仙原本僵硬的表情突然大变,双眼一红,眼泪唰唰地往下掉。

【焦点】犯罪事实如何认定

“我只是在教育自己的孩子,哪里会犯罪!”到法院宣判之前,万大仙的供述还是如此。她辩解说,娇娇身上大部分伤情都是娇娇自己摔伤的。

庭审上,辩护律师也提出,娇娇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儿童,其陈述不能排除被教唆的可能。且本案其他证人证言均无法直接证明娇娇的伤情是由万大仙殴打造成的,故认定万大仙致娇娇重伤的证据不足。

那么,法院又是如何最终认定万大仙犯罪事实充分的呢?

经办法官介绍,此案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娇娇作为被害人向警方陈述其被殴打情况时年满5岁,其所作陈述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当,能够准确、客观地反映事实经过,结合病历材料以及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等,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实万大仙经常殴打娇娇致其重伤的事实。 3年半刑期如何确定

经办法官说,虐待案属家庭暴力,如果长期虐待造成受害人轻伤,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造成受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则处以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万大仙经常以殴打方法对娇娇进行肉体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并致娇娇重伤,伤残等级达八级,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万大仙归案后拒不认罪,无悔罪表现,法院酌情从重处罚。法官认为,万大仙并非不懂法而犯罪,而是根本不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明显是在逃避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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