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看着身边的朋友一个个都是左拥右抱,享齐人之福,再想想自己家中是年过三十的“黄脸婆”,带着出门都觉得没有面子,于是便利用自己开长途车的便利条件,在外养了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作二奶。9月17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婚姻家庭纠纷,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原告金某(女)与被告郑某(男)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金某抚养,夫妻共同享有的房屋归金某所有,郑某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及共同财产折款人民币12万元。
郑某系新干县某事业单位职工,金某则为新干某中学教师,二人于2000年结婚,金某于2002年生育一子。2007年,郑某见单位效益不好,便办了停薪留职学了开车技术,用夫妻几年的积蓄再向亲戚朋友东拼西凑总共30余万元买了一辆货车开始跑长途运输,几年下来效益尚可,不仅还清了亲戚朋友的借款,家中的日子也慢慢富裕起来。这时郑某开始变得不满足起来,郑某看着身边的朋友都是“二婚”,甚至是“三婚”,娶的老婆是一个比一个年轻漂亮,有的就干脆养起情人,左拥右抱,享齐人之福,只有自己的老婆整天围着讲台、厨房及孩子打转,既不会梳妆打扮,也不会交际应酬,有些场合带老婆出来觉得没有面子。郑某为了在朋友面前争争面子,便利用自己跑长途车经常不在家的便利条件从2010年4月起在外也养了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作“小三”。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金某发现这几个月来丈夫的开支是往常的几倍,便暗自留心,细心追查,竟发现郑某瞒着自己在外养了情人,金某无法忍受,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接到民事诉状的郑某立刻赶到法院,当着承办法官的面向妻子承认了错误,希望金某能原谅自己,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可金某对这段婚姻已经绝望,说什么也要离婚,郑某只得同意离婚,但坚持孩子由自己抚养。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职业的差异性,加之小孩从小就是由原告抚养长大,认为孩子由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遂耐心做被告的思想工作,让原告承担抚养孩子的主要责任,郑某仍可以享有探视、亲近孩子的权利。同时,出于对妇女儿童的照顾,原、被告共同所有的房屋由原告继续居住,货车及在原、被告各自身边的财产保持不动,郑某另外一次性给付原告孩子的抚养费及夫妻共同财产折款人民币12万元。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三口之家却为了丈夫的“面子”而分崩离析,实在令人不胜唏嘘。
- 2011-09-21遭遇“被离职”是维权还是隐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