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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一名四岁男童放学回家 溺亡小河中
www.fjsen.com 2011-09-27 11:0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9月27日讯(记者 廖明生) 4岁的儿子小峰(化名)放学后迟迟没到家,漳平市象湖镇的洪木杉到处寻找,却在离幼儿园百米左右的小河边,发现了儿子的尸体,而旁边就是一个采沙场。

对此,家长质疑幼儿园老师“在家长没到学校”的情况下,让孩子独自回家,且没有给家长打电话。而幼儿园老师虽承认未将孩子亲手送到家长手中,但老师曾“目送”小峰到他父亲的工地上。

孩子已经离去10天了,昨日,家属写好一份起诉书,准备将象湖中心幼儿园和采沙场一同告上法庭。

【家属】 放学后未归 孩子尸体现河中

据小峰的父亲洪木杉称,16日下午已经4时30分了,却不见儿子的踪影。“问了孩子的母亲,她还以为我去把孩子接回来了。这时候,我们才发现孩子根本没有回家。”洪木杉说,平时他和妻子及父亲三人谁有空,就去幼儿园接孩子。

“那天是周五,学校3点就放学了。我老婆忘记看时间,3点半了才注意到。因为没接到学校的电话,她以为我去接孩子了。”洪木杉说,平时要是没人去接孩子,幼儿园都会电话通知家长。

之后,他们从幼儿园得知,小峰在放学后已经自己回家了,一家人便到处寻找。当晚9时许,在一处采沙场旁,他们发现了孩子的尸体,“采沙场有一根缆线横在河中间,很多垃圾都被挡在那,孩子就是在那找到的,后来经法医鉴定是溺水身亡”。

洪木杉认为,幼儿园在家长没到场的情况下,私自让4岁的儿子自己走回家,是严重的失职,“就算家长没准时去接,他们也应该给我们打个电话”。

【幼儿园】

老师曾“目送”孩子

至父亲工地?

对于家长的质疑,象湖中心幼儿园的林园长承认,当天并没有亲自把孩子送到家长的手中,“但这是应家长的要求才这么做的”。林园长说,洪木杉在出事前一天曾告诉老师,可以让孩子走路到工地上找他,而该工地距离幼儿园只有50米左右。不过,林园长也提到,幼儿园实行的是“家长接送制”,“如果家长没有到学校接孩子,我们是不允许放行的”。

当天值班的黄老师说,小峰的家属经常很迟才去接孩子。事发前一天,洪木杉曾告诉她,他工地忙,以后只要把孩子送到工地就可以。“那天放学之后,由于家长又没来,我就把小峰和他的堂兄小俊送出校园,还目送他们到小峰父亲的工地上。”黄老师坚称,自己亲眼看着小峰的父亲从工地上出来,亲自把孩子接走了。当记者问及小俊的情况时,黄老师说,小俊的父亲先来接的孩子,“接走小俊后,小峰还站在工地上”。当记者追问“是否亲眼看见小峰被父亲接走”时,黄老师说话有些支支吾吾,“过了一段时间,我在学校三楼看见小峰的爸爸用摩托车载着他”。

事后,幼儿园曾给了家属1000元慰问金,并将其学费退还。“这个事情是家长监管不力,跟我们学校没关系。”林园长表示,责任都在家属方。

【镇政府】

采沙场系无证

责任还需认定

针对此事,昨晚,记者电话联系了象湖镇分管教育和水利的李副镇长。他表示,经过初步调查,小峰出事的主要责任不在学校。不过,李副镇长表示,学校方面也不会推卸责任,该承担的责任,学校会义不容辞,“具体谁的责任还需要进一步认定”。

李副镇长还说,小峰出事的这个采沙场是没有办理相关证件的。但这个沙场已经好几年的时间没有作业了,当初沙场开工的时候,他们曾去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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