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实王女士的确冒名
法院查明,2008年3月,付女士在方城县公安局办理二代身份证时,发现自己的户口10多年前迁走了,遂向该局申请调查此事。
警方查实,郑州市的“付女士”系虚假户口,其真名叫王丽(化名),女,1973年生。
王丽在小史店二中上学时,冒名顶替付女士学籍考上中专,于1994年持付女士的录取手续等资料将其户口迁到郑州,以付女士之名在郑州工作生活至今。
经多次交涉,付女士于2009年4月14日办理了二代身份证。同年11月23日,假“付女士”的户籍被删除。
冒名事实存在,仨被告要赔偿
金水区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姓名权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王丽冒用付女士姓名的事实存在,其行为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上造成了对付女士姓名权的侵害,对付女士的精神造成了一定伤害,应赔偿付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的经济损失。
而冒用姓名、学籍一事,王丽个人不能独立完成,必须经过其所在学校方城县小史店二中的同意,并报方城县教育体育局审批才能完成。
整个侵权行为中,王女士和小史店二中存在一定过错,方城县教育体育局在办理招生过程中审查不严,存在严重过错,以上三被告在客观上共同实施了侵害付女士姓名权的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郑州这家医院在招工过程中尽到了审查义务,对王女士冒用付女士姓名没有过错。
法院判决,王女士、小史店二中分别赔偿付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及交通费、误工费1500元;方城县教育体育局赔偿付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及交通费、误工费3000元,同时三被告均需向付女士赔礼道歉。
据付女士的代理律师薄云照透露,他们刚刚拿到判决书,“对这个结果很满意,对方是否上诉,还不清楚。”
记者追访
身份被克隆 她办啥事儿都不顺
昨天晚上10点多,记者终于和付女士取得了联系。
电话那头的付女士连连叹气,她说自己这一生的前程可以说都被王丽毁了。
她说,自己2008年买房时需要二代身份证,结果办二代身份证时才知道这么大的一个秘密。那个时候郑州的房价她还能接受,可是到房价暴涨了的今天,她只能望房兴叹。
结婚也因为王丽比她先结,导致她连婚都结不了。“我要是结了,不就是犯重婚罪了吗?”
还有办理养老统筹等多项事务,都因身份证号和名字被冒用而受阻。
她说,事情出来后,自己多次找王丽协商解决此事,但是“她总是躲着我,打电话也不接,有很多次,她让她信阳的老公接”。
付女士说,她现在一提到王丽的名字,还有王丽老公的名字,心里就烦透了。
虽然法院判决王丽等三被告赔偿付女士4.6万元,但是她觉得钱赔多少其实都是次要的,“更主要的是,现在原来的身份证还在她手上,并没有销毁,虽然公安机关撤销了她的户籍,但是我的身份证号她还在用着,像她的学历证、工作证、结婚证等很多证件上的身份证号还是我的”。
付女士说:“王丽还一样可以拿着印有我的身份证号的证件到处用,这些这次判决都没有提到,还有很多潜在的隐患都没能消除。”
她透露,王丽回老家重新办了一张二代证,找了很多村民签字作证,其间也是费了很大周折,花了不少钱。
付女士说,目前她也是刚知道判决结果,需要拿到判决书后,好好研究,然后作相应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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