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妇女与法 > 正文
女儿恶毒咒母 为制止辱骂母亲失手杀死亲生女
www.fjsen.com 2011-12-09 08:14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母亲常年溺爱女儿不堪辱骂失手将其捂死(图)

被绊倒后女儿恶毒咒骂妈妈 为制止辱骂母亲失手杀女昨受审

女儿才上初中时,母亲就为女儿办了银行卡。到案发前,年仅16岁的小雯便拥有了四张银行卡;如果不给钱,她就打父母,威胁两夫妻;母亲每月还会定期给女儿1700元的“补品钱”,但是,每月才过20多天,小雯就又要向母亲要钱;小雯发脾气,曾三次点火烧家里的床垫;案发前几天,小雯还与父亲发生过争吵,动手扇了父亲几个耳光;与母亲吵架竟索要“道歉费”……

女儿有如此多的劣迹,父母的教育在孩子的成长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

一位在丈夫眼中“爱丈夫、爱孩子甚于爱自己”的母亲,因未能满足女儿不合理要求,遭到女儿殴打辱骂,打斗中她亲手将16岁的独生女儿捂死,酿成家庭悲剧。昨日,这位母亲在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过堂受审。

母亲被控故意伤害罪

昨日上午10时,年仅41岁的被告人谢君(化名)戴着头套被押上荔湾区法院第一法庭。当法警揭下头套,谢君露出花白的头发。见此情形,谢君的丈夫和三个男性亲属禁不住默默以手拭泪。

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指控称,2011年8月18日20时许,谢君在位于荔湾区陈岗路的家中,因女儿小雯要求她拿出5900元用于购买苹果电脑的问题,与女儿发生争执,进而相互打斗。后谢君用脚绊倒小雯,致使小雯倒地且面部紧贴地上的一个方形枕头,谢君即坐在小雯背上,并用手按住小雯头部使其无法出声,致使小雯窒息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谢君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有自首等从轻和减轻处罚的情节,公诉人建议法院对谢君在3至10年之间判刑。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