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讯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以及中央书记处对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的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妇联十届四次执委会议的部署,日前,全国妇联下发《关于在全国县以上妇联组织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国县以上妇联组织从2012年1月开始,集中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意见》指出,在县以上妇联组织集中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对于动员组织广大妇女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贡献,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妇联组织要立足于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根本要求,把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作为深化妇联系统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坚持重心下移的重要载体,作为切实加强与妇女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平台,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群众感情、群众立场,真正使妇情掌握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帮扶落实在基层。
《意见》强调,县以上妇联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干部深入到农村、社区,面对面地了解妇女群众需求,心贴心地体察妇女群众疾苦,重点调查失地失业妇女、留守流动妇女、特殊困难妇女、单亲贫困母亲、高龄空巢老人等弱势群体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妇联组织要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联系点,每位干部都要固定联系若干妇女群众,扎实深入地开展妇情民意调查工作。
《意见》指出,要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梳理,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呼吁反映,推动出台相关法规政策、纳入政府改善民生重点项目,切实推动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要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力所能及地为妇女群众解决困难,同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妇女依法理性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在活动中,妇联组织要与活动联系点、妇联干部要与所联系的妇女群众结成长期帮扶对子,为基层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意见》指出,要着眼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指导帮助农村、社区基层妇联组织纵向向自然村、居民小区和楼栋延伸,横向向辖区内相关单位拓展,帮助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妇女之家”,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供细致入微的服务,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网络、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夯实基层工作阵地、拓展基层工作资源,把基层妇女群众凝聚起来,进一步扩大妇联组织和工作的覆盖面。
《意见》要求,县以上妇联组织要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目标,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妇女群众,带头开展调查和推动解决问题,带头做好结对帮扶工作。要严格督查考核,加大宣传力度,探索建立妇联组织和干部经常下基层、直接联系妇女群众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活动成效的调查统计,总结推广成功案例,增强活动实效性,扩大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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