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姐姐的她,在8000元好处费的诱惑下,指使亲弟弟顶替自己冒险参与运毒;作为母亲的她,竟然教唆尚未满十八周岁的亲生儿子也参与其中,不惜付出沉重的代价。2月16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以运输毒品罪,依法判处主犯竟非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处从犯竟岗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从犯伍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未成年人被抓供出亲人
2011年4月1日7时许,一年轻人来到礼州车站,在该站进站口因形迹可疑被民警挡获,随即被带到了公安值班室进行盘查。此时,年轻人随身背在身上的挎包引起了民警的高度警觉,按照惯例民警对挎包进行了开包检查。
“经检查,我们在你携带的挎包里查获的两砣用黑色塑料纸包裹的物品是什么东西?”民警对年轻人询问道。年轻人浑身发抖,低头不语。在强大的法律攻势下,年轻人最后承认包裹内的可疑物是毒品。并交代,准备把毒品带到眉山去,还有一个舅舅与他结伴同行,现在舅舅跑了。
因案情重大,年轻人被带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据民警了解:年轻人名叫伍某,差几个月才满十八周岁,小学文化,农民。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令民警感到吃惊的是:伍某携带毒品竟是受母亲的指使。后在伍某的多次交代中都提到:他本人并不情愿参与运毒,但在母亲的再三劝说下才勉强同意。母亲给了他们每人300元作为路费,并答应把毒品送到眉山后再分给他们每人500元作为犒劳。
伍某被公安民警“请”走的一幕,被相隔10米远的舅舅竟岗看在眼里,吓得他直冒冷汗。他跑出车站躲了起来,后打电话给姐姐竟非告诉了所发生的一切。为逃脱警方的抓捕,竟非和竟岗跑到西昌、成都躲了起来。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网。铁路警方根据掌握的重要线索,于2011年5月5日和6月23日将东躲西藏的竟飞、竟岗分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