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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开展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积极推动反家庭暴力立法的实践
www.fjsen.com 2012-03-16 08:07   来源:中国妇女网    我来说两句

 

三、注重调查研究,为国家立法提供理论依据

我们注重发挥调查研究为决策服务的功能,联合研究机构及反家暴网络等社会组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一是组织问卷调查。我们联合国家统计局开展了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摸清当前在整个婚姻过程中遭受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比例为24.7%。家庭暴力施暴者存在于不同年龄、不同文化水平、不同阶层的人当中。

二是建立专家队伍。邀请与反家暴立法关联度较多的法学、社会学、心理学、医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特聘专家队伍,在理论研究、社会倡导、工作培训等方面开展工作,形成了反家暴立法的专门人才队伍。

三是开展理论研究,针对反家暴立法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我国开展反家庭暴力专项立法研究报告》、《关于公权力应否介入家庭暴力的思考》、《域外防治家庭暴力立法及社会性比较研究报告》等成果,针对反家暴立法重点难点问题,在预防、制止、救助、惩处、矫治等方面提出比较完整的研究资料,为国家立法提供参考。

四、坚持法律政策推动,为加快国家立法主动作为

全国妇联从家庭暴力的投诉和维权工作的实践中深切感到,需要尽快出台中国反家庭暴力法,以解决目前国家层面有关法律规定不够统一、法律责任不够明确、救助措施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够强、相互衔接不到位,地方立法层级较低、效力有限,家庭暴力的受害人难以得到有效保护等问题。呼吁加快专门立法的进程。

一是坚持不懈提出立法建议。从2008年起,连续5年向全国人大提出关于将反家庭暴力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建议,联合反家暴网络起草了法律草案建议稿,建议在全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中将家庭暴力作为重点关注问题。

二是推动相关法规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作出规定。在国家尚未专门立法的情况下,推动在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修订时增加了“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的内容。推动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明确规定禁止针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探索建立反对家庭暴力的工作机制。

三是推动地方立法先行先试。截止目前有28个省(市、区)出台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或政策,90余个地市制定了相关政策文件,为国家立法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是配合立法调研和立法论证工作。我们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进行立法调研和论证,组织国内外专家研讨会,协助开展公众问卷调查和立法成本效益分析,为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做好基础性准备工作。

令人欣喜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反家庭暴力法列入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做好立法的相关工作,促进国家尽快出台一部集预防与制止、惩罚与教育、救助与矫治并重,既符合中国国情又具有先进文化引领作用,既体现相关法律的有效衔接,又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反家庭暴力法,进一步体现国家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对家庭文明和谐关系的规范与引导,对社会管理的创新与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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