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下午,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在福州召开会议,总结交流2011年全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研究部署2012年主要工作。省妇联副主席、纪检组长王秋梅,省综治办副主任陈勇,省司法厅副厅长肖新建等各成员单位领导及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上,省妇联副主席、纪检组长王秋梅对各成员单位对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汇报了2011年的工作情况,提出了2012年的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紧紧围绕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主动将创建平安家庭与创新社会管理有机结合,与化解矛盾纠纷有机结合,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稳定大局有机结合,着力拓展创建载体,深化“七无一好”创建内涵,突出创新创评机制,切实提升创建实效,有力地推进平安福建建设。至2011年底,福建省“平安家庭”创建户达90%以上。省妇联、省公安厅荣获我省首批“平安先行单位”荣誉称号。2012年,全省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将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部署,围绕坚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进一步在强基固本、拓展领域、提升服务、创新机制上下功夫,争取至2012年底,各地平安家庭创建率、示范社区(村)覆盖率达90%以上,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省综治办副主任陈勇充分肯定了各级平安家庭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对创建工作所作的努力,感谢妇联组织对社会安定所作出的积极贡献。他指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指数,旨在提高社会成员的愉悦感、促进社会和谐。全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有新意、有特色、有亮点、有声势,成效显著,得益于多样化的方法、多方位的措施、得益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成员单位的支持配合。他称赞各级妇联组织作为牵头单位,积极利用各方有利因素,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作用,加强联络沟通,形成工作合力。陈勇表示各级综治部门将继续支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推动我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再上新台阶。
省司法厅副厅长肖新建对深化平安家庭创建作了很好的指导发言,表示将继续支持、参与创建活动,并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女调解员队伍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中的特殊作用,共同构建“大调解”格局。
会上,各成员单位还讨论了2012年设区市平安家庭创建考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