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7日召开。《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等多部法规提交会议审议。据了解,修正案草案拟对我省现行多项计生政策提出调整,明确将加强治理性别比失调问题。
据省人口计生委介绍,近年来,男女性别歧视观念犹存,我省已连续7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在115以上。为防止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非法堕胎,保护孕妇的身体健康,此次修正案草案拟增加“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和实行出住院分娩、孕妇超声检查和终止妊娠实名登记制度”的规定。此外,修正案草案还规定,符合规定的再生育条件怀孕后擅自终止妊娠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不得批准其再生育;对已持有生育服务证的,收回其生育服务证。经技术鉴定符合紧急终止妊娠条件的除外。
这次修订还对不孕夫妇增设了生育关怀措施。据统计,目前全国患有不孕(育)症的夫妻数量高达5000万,发病率达12.5%,且仍呈上升趋势。修正案草案规定人口计生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帮助这部分人群进行诊疗,并依法帮助选择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子女,但对代孕现象明确严禁。
此外,27日还有《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等受关注度很高的多部法规同时提交会议审议。
《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的最大特色是从制度设计上确保村妇女委员专职专选,这在全国来讲也不多见。修订草案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委员中专门设置妇女委员职位,具体名额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建议,应明确“妇女委员职位由女性担任”,这就意味着今后在我省的村民委员会中至少有1位女性。
《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提交会议二审,增加关于设立学校安全事故学生人身伤害救助专项经费条款是二审一大亮点。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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