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热点图片 > 正文
福建德化“寄养安置”被拐儿童的做法引争议
www.fjsen.com 2012-03-31 09:27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易人寄养 两难选择的尴尬“独创”

一直以来,被拐儿童的安置就是一个两难的问题。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公开表示,买方需求的存在是拐卖犯罪屡打不绝的重要原因,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没有虐待和阻挠解救行为,可以不追究买方的刑事责任。

福建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赵肃歧告诉人民网记者,福建是近年来被拐卖儿童的主要拐入地,“闽南山区一带传宗接代的封建观念浓厚,买卖儿童的现象比较严重。”

据介绍,从2011年7月起,公安部要求各地对发现的被拐儿童一律解救,送福利院临时安置,不允许买主继续抚养,目的就是让买主人财两空,从而减少拐卖儿童犯罪。

而德化至今却没有一家社会福利院。德化县公安局副局长黄永坚表示,送福利院安置在德化并不现实,整个泉州市只有鲤城和南安有福利院,接收能力极其有限。

在这样的背景下,对被解救儿童安排寄养的方案出炉了。

针对寄养家庭的资格条件问题,黄永坚称,由德化县计生局确定。该局副局长王双美被抽调参与被拐儿童安置。人民网记者在计生局办公室没有找到王,拨打对方手机,提示为关机。该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计生局只负责寄养家庭的审核和登记,具体安置由公安局负责。

多位被拐儿童买主表示,他们在信访过程中,王双美多次告诉他们:“德化有一万多个买来的小孩,抓你们做典型,算你们倒霉!”

实际上,与并称为“安永德”的泉州邻县安溪、永春相比,德化采取的却是截然不同的安置方式。

据悉,在安溪、永春,以及同属邻县的三明大田,当地对花钱收养被拐儿童的人,只要他们不妨碍解救,警方一般批评教育,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从有利于成长角度考虑,对于暂时找不到亲生父母的被拐儿童,公安、民政机关与收买人签订寄养协议,被拐儿童暂时寄养在收买人家中。

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的多位被拐儿童收买者表示,他们都非常配合警方DNA送件入库和解救工作,唯一的希望是,在找到这些儿童的亲生父母前,仍由各自夫妇抚养。

“小孩是被拐卖到德化来的,公安解救、强行带走的时候,知道身世就受到了心灵创伤,又寄养到陌生人家庭生活,心理上容易受到二次伤害,太残忍了!”另外一位收养者对人民网记者表示。

在德化县城,坊间百姓的猜测和议论大多倾向于“本来买小孩的家庭就多,现在一查出来,就不让继续抚养了,那还不如带小孩躲到外地去”、“这种寄养的安置办法不仅对打拐不仅没有好处,反而有很大的坏处”。

也有人分析:“有些开陶瓷厂的老板或者认识政府公务员的,会花钱、托关系,明明没有资格,还借别人的名义去登记寄养,这不是权力寻租吗?”

针对这些民间的猜测和议论,截至目前,德化官方还没有更进一步的说法。

就林贻淼被捕一案,人民网记者欲进一步采访德化县相关司法部门,得知案件还在调查中,由于案情复杂,目前还不知何时才有结果。追问一些情况,各方均表示不便多谈。

对德化当地民众来说,22名被拐儿童的安置问题还远没到水落石出的地步,许多的质疑和猜测都等待着有关部门调查和澄清。

周瑞春告诉人民网记者,他不知道每周六定期看望还会持续多久,身处县城40公里之外深山中的小彬,如果一直找不到亲生父母,他的健康成长、入托入学将是个很大的难题。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