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妇女与法 > 正文
女孩向叔父讨要父亲遗产遭拒 司法部门介入调解
叔父 女孩 遗产 拒
www.fjsen.com 2012-03-29 10:06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闽侯女孩丹丹(化名)3岁时父亲去世,母亲改嫁。丹丹的父亲留下了一笔两万元的遗产,辗转被多名亲属保管。现在丹丹已经17岁了,得知这笔遗产正由其叔父保管,便向其讨要,却遭到拒绝。近日,闽侯县尚干镇司法所调解此事,帮丹丹要回了一万元钱。

闽侯县尚干镇司法所的专职调解员林朝官介绍,丹丹3岁时,父亲患癌症去世,不久母亲就改嫁了。年幼的丹丹跟着奶奶生活,亲戚们同情她的遭遇,10多年来也曾照顾并资助过她。

上个月,已经17岁的丹丹找到尚干镇司法所。她说,自己想向叔父讨回父亲生前留下的一笔两万元遗产,却遭到拒绝,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调解员调查发现,丹丹的父亲去世时没有留下书面、录音、录像等形式的遗嘱,这两万元钱最初是由丹丹的奶奶保管,后来老人又将这笔钱交由丹丹的姑姑保管。前两年,丹丹的奶奶得了一场大病,自认为将不久于人世,便向丹丹的姑姑要回了这两万元钱,转而交给丹丹的叔父保管。丹丹的叔父拒绝还钱的理由是:丹丹这两年都是由他抚养,那两万元钱都花完了。

林朝官告诉记者,由于丹丹的父亲生前并没有留下遗嘱,因此不能认定这两万元钱是否可以交给丹丹的亲戚作为抚养她的费用。而且,丹丹与其叔父也不是法定收养关系。但是,丹丹的叔父曾经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在生活上照顾过丹丹。他认为此事涉及的法律关系较复杂,因此想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此事。

经过数次调解,丹丹与其叔父于22日达成一致协议:叔父归还给她一万元钱,剩余一万元钱,丹丹看在其叔父曾照顾她的分上,就不再追讨。

(福州晚报记者 王杨林 通讯员 林登佑)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