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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乳癌误诊延误后死亡 医院被判赔偿家属15万
www.fjsen.com 2012-06-14 09: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宁波6月13日电 (记者何蒋勇)浙江省慈溪市一年过半百的妇女因右胸疼痛在医院就诊,但医院的复查结果均为良好,再去其他医院检查,却发现是接近晚期的右乳恶性肿瘤,不久因医治无效去世。妇女家属认为是医院的过失导致病情被延误了三年多,故向慈溪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近日慈溪法院判决,认为医院应负次要责任,赔偿妇女家人各项费用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15万余元。

2008年10月,年过半百的刘婶(化名,以下人名均为化名)捂着右胸边揉边喊痛,刘叔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喃喃自语:都3年了,这小小的炎症怎么就好不了,每次去医院复查,医院都给出“切口良好,未见肿块”的结果。看着刘婶疼痛一天比一天重,刘叔与子女商量去杭州大医院检查,是不是还有其他什么病。家人做出决定后,将刘婶送往浙江某医院诊治,诊疗结论很快出来,上面赫然写着右乳恶性肿瘤,初步定级为已近晚期。

癌症晚期,这记猝不及防的晴天霹雳让刘叔一家人陷入了深深的悲痛中。刘婶立刻住院接受手术,放、化疗等治疗,为生命的延续进行着最后的努力。术后确认,刘婶患的是三期乳腺癌,该病转移和复发率极高。虽经医院的极力救治,但在不断恶化的病情面前,仍回天乏术。2010年7月,刘婶因医治无效死亡。

刘叔及子女在哀痛之余,想到了刘婶病情延误了3年多,如果3年前发现是不是还在早期,是不是还可以医治?一连串的疑问矛头直指慈溪某医院。2011年6月,刘叔及家人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院,请求确认医院存在过错并赔偿损失。2012年2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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