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姐妹们:
今年是我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年。5月18日,我市召开了2012年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我市今年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今天,市妇联在这里举办厦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推进女性进村“两委”动员部署暨专题培训会。这次培训班时间虽短,但内容很丰富,上午安排《村委会换届选举原则与程序》专题报告,下午,将进行竞选演讲稿的撰写与演讲技巧的培训。可以说,这次培训班是一次充电会,鼓劲会,对于推动全市农村妇女的参选参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里,我谈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妇女进“两委”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村级组织“两委”换届,是推动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加强农村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农村“两委”中妇女比例的重要契机。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推进妇女进“两委”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需要。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流动不断加大,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农村妇女劳动力已占农村劳动力的60%以上,农村妇女日益成为村级事务管理和决策的重要力量,成为加强农业基础、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和谐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当前,农村改革发展、利益格局调整,直接关系农村妇女切身利益,农村妇女选进“两委”中,在村民事务和政治权利方面有话语权,才能在村民自治中更好的代表妇女、发动妇女。推进农村妇女进“两委”,提高村(含村改居社区)“两委”中女性比例,特别是女性正职比例,推动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这既是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保障农村妇女民主权利的必然要求,又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推力,也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题中之义,更是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切实需要。我们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农村妇女进“两委”工作的重要意义。
2、推进妇女进“两委”是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去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将“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修改为:“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实现了保障农村妇女政治权利的重要突破。今年,省人大常委会重新修订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也已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中“至少要有一名妇女成员”,“妇女成员候选人单独提名产生”,“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等。厦门市政府颁布的《厦门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要实现“村两委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委会主任或书记中女性比例达到15%”的目标。最近,省、市委下发的村级组织换届文件也对女性进“两委”专职专选提出要求。这些法规政策是我们推进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们一定要抓住村“两委”换届这一契机,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的新规定,用足用好政策,严格依法操作,在推进妇女进“两委”工作上有重大进展。
3、推进妇女进“两委”是加强我市农村妇女参政工作的要求。2009年村级组织换届,在各相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在各级妇联和全体在座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农村妇女参选参政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大批优秀农村妇女走上了村级组织领导岗位。但是,受传统文化等因素的制约,我市农村妇女参与村务管理的意愿、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村改居社区女性进“两委”尚未达到100%,女性担任村“两委”正职比例依然偏低,特别是本届没有女性村委会主任,与经济特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当前,农村利益格局日趋复杂,农村改革发展对村干部素质能力要求进一步提高,换届选举竞争日益激烈,社会各界对换届关注程度高。如何不折不扣地执行好法规政策,确保妇女当选,对各级妇联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妇联要深刻认识做好农村女性进“两委”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动员、组织妇女参选当选作为当前妇联工作的首要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进工作,确保实现农村女性进“两委”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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