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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实行幼儿园最高限价 四证齐全上民办园享“限价”
www.fjsen.com 2012-07-18 15:36  梁静 丁鹏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导报7月17日讯(记者 梁静 实习生 丁鹏飞) 今年幼儿园报名时间为8月18日,招生对象是本市户籍或暂住在本市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即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市教育局强调,公办园的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

入公办园要“两一致”

市教育局说,公办园的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即孩子与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 (孩子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18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提醒家长,到公办园登记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是户口簿、免疫卡、健康卡;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非独生子女的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此外,公办幼儿园以及参与划片招生的各类幼儿园,会在报名前一周在划定的招生片区内张贴招生通告。

无“四证”收费可上浮20%

根据规定,拥有“四证”的非本市户籍孩子,报名入读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可享受限价收费。

所谓“四证”,指的是:一、父(母)在厦暂住1年以上的暂住证(应标明已实际居住年限,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相关记录);二、父(母)在厦务工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三、父(母)按照规定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四、幼儿出生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据了解,各区在6月30日前,已组织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定级评估年审,确定评估定级。近日,各区也已和愿意接受分级收费管理且执行最高限价的民办园签订协议书,本月底前,将向社会公示签订协议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名单。

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幼儿,即没有“四证”的孩子,幼儿保教费收费标准可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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