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以上农村家庭长年处于“离散状态”
本报记者强洪 发自武汉 1月21日,记者在湖北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组看到,湖北省妇联递交集体提案,详细公布了“湖北省农村留守妇女生存与发展现状”调查情况。调查显示,该省农村留守妇女群体达236.8万人,60%以上农村家庭长年处于丈夫在外打工、妻子留守在家的“离散状态”。
该项调查显示,2011年该省全省外出务工农民966.8万人,留守妇女236.8万人,占全省妇女总数8.5%;从留守妇女群体年龄结构看,31岁~40岁占比47.6%,20岁~30岁占比20.1%;从受教育程度看,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24.4%,初中占58.7%,高中或中专占15.1%,大专及以上仅占1.8%。
调查表明:农村妇女留守的原因与生、育子女直接相关,因子女而留守的妇女占比高达96.1%。
调查显示,相对非留守家庭,留守妇女人身与财产更容易受到侵犯。1.9%的留守妇女遭遇过被抢,12.8%家中被盗,8.7%被骗,10.8%被打骂,6.9%被骚扰。
留守妇女中,41.1%丈夫半年才回家一次,15%一年回家一次,每月回家3次以上的仅占10.3%;30.1%的留守妇女表示没有时间、精力辅导孩子,57.8%坦言辅导不了孩子;很多农村留守妇女要承担繁重的家务和农活,43%无法参加农业技术培训,40.8%没有参加村干部选举。
鉴于此,湖北省妇联建议,根本解决留守妇女问题的途径有三:举家迁移进城;举家回乡创业;实现农业人口城镇化转移,以尽快让农民工享受“市民待遇”。
湖北省政协委员、省妇联副主席吴红娅说,首先要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城市为进城务工家庭提供子女教育、就业、医疗、社保和住房等政策支持。打破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使进城务工群体享受“市民待遇”,特别是实行公平的入学招生制度,解决农村家庭举家迁移所面临的子女上学难问题。同时,鼓励企业到乡镇办厂,实现留守家庭就近就业。特别是目前,应在政府引导下,推动用人单位建立双向探亲制度;构建留守妇女帮扶互助机制;发展农业科技,拓宽留守妇女的发展空间,丰富她们的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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