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妇儿工委根据国务院妇儿工委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通知要求,将两纲示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示范先行、项目推动为实施新一轮两纲的重要抓手,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福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力争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圆满完成两纲的各项任务,切实做到三个强化:
强化政府主导。副省长、省妇儿工委主任李红专题听取了关于开展两纲示范工作的情况汇报,决定由省政府下发《福建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示范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政府牵头,妇儿工委落实。
强化目标管理。一是制定了《实施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示范工作方案》,提出“242”的示范工作重点目标和内容,即“2个降低,4个提高,2个创新”: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降低孕产妇特别是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婚检质量和两癌筛查质量,提升女性参政水平、提升妇女儿童活动场所能力建设;创新多元开放的儿童安全保障机制、创新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二是在全省确定2个国家级和7个省(市)级两纲示范县(市、区)。三是将示范与项目工作紧密结合,2013年,省妇儿工委对9个示范县(市、区)安排150万元实施两纲重难点项目资金,同时整合卫生、教育等省直有关部门的项目资金和政策扶持,通过项目运作,总结解决重难点问题的规律和经验,提升全省两纲实施工作水平。
强化工作责任。一是确定重点突破的问题。每个示范县根据《方案》提出了示范工作的重点目标和内容,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二是明确省级责任单位。实行结合重难点挂钩第一责任制和省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共同帮扶制。每个示范县对应一个或多个省直单位,省妇儿工委办负责督导检查,根据重点目标、内容及工作进度,分期进行督导评估、检查验收。三是建立考核制度。省妇儿工委将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示范和责任单位,适当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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