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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纠纷在“家”解决 今年起广东全省推行家事审判改革
www.fjsen.com 2013-04-02 14:48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2012年受理了一宗当事双方都情绪激动的离婚案件,法官在多次找当事人谈话的过程中发现双方思维混乱且情绪偏执。作为广东设立家事审判合议庭的试点法院之一,该院开展了积极的调解,承办法官联系当事人所属镇区的妇联和司法分局的两名社会工作者,一方面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联络工作,解决其生活困难;另一方面跟他们的孩子进行沟通交流,为其联系学校读书。

经过社会工作者10余天、近10次的跟进和帮助,当事人情绪逐渐恢复理性,在法院判决离婚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这是广东省试点家事审判合议庭以来,通过积极调解,案结事了的个案之一。

3月2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妇女维权与家事审判调研报告。报告显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妇联于2010年3月联合在全国率先启动的家事审判合议庭试点工作,三年来效果明显,创造了多项制度创新,今年将在全省各级法院全面推行家事审判改革。

案结事了

据介绍,近年来,广东法院每年受理的家事案件占民事案件总量的比例均超过10%,考虑到家事案件具有特殊的处理原则,省法院与省妇联于2010年3月联合启动了家事审判合议庭试点工作,指定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珠海市香洲区法院等7个法院为首批试点法院。在试点法院设立了17个家事审判合议庭,挑选熟悉婚姻家庭审判业务、审判工作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且责任心强的法官担任组成人员,将离婚纠纷、婚姻无效纠纷等10类案件列为家事审判合议庭受理案件,这在全国属于首创。

在取得初步工作成效的基础上,2011年7月,省法院又指定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等8个法院为第二批试点法院,在上述法院增设11个家事审判合议庭,家事审判合议庭受案范围也从试点初期的10类增加到13类。

服判息诉、案结事了是审判工作的硬道理。据统计,广东各法院开展试点工作三年来,家事案件的结案率和调解撤诉率大幅提升,上诉率和发回改判率显著降低。各试点法院每年的结案率都保持在90%以上,部分试点法院的结案率甚至达到100%;平均调解撤诉率达到70%,远高于近几年广东省基层法院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调解撤诉率平均水平;平均上诉率不到10%,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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