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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体现人权保障
www.fjsen.com 2013-06-26 15:43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经中央政法委员会批准,由中国法学会组织撰写的《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2)》6月25日公布。

在立法工作方面,2012年,国务院在强化社会服务和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制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教育督导条例等。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领域立法方面,深圳市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

在人权保障方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1月,中国政府向联合国提交了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第七、八期合并报告,其中包括香港特区政府、澳门特区政府分别自行撰写的履约部分。

关于审判检察公安和司法行政工作,依法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审结拐卖妇女儿童刑事案件1918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占22.86%。公安机关组织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打击毒品犯罪等专项行动。成功侦破湄公河“10·5”案件、“3·05”特大拐骗妇女强迫卖淫案等大案要案。

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关于禁毒法实施和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完善对患艾滋病等严重传染性疾病和孕期、哺乳期吸毒人员的收押方法等,国务院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正在会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

报告指出,在充分肯定2012年中国法治建设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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