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下午,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吴洪芹专程拜访省法院。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亲切接待吴洪芹主席,并就加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与省妇联一行进行了座谈。
马新岚院长首先代表省法院党组感谢各级妇联组织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并详细介绍了我省各级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她说,长期以来,省法院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司法品牌建设的重点项目,2008年,省高院专门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专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至当年底,合议庭实现省市县三级法院全覆盖。省法院还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机制若干规定(试行)等文件,加强组织领导。此为全国率先之举。
马新岚院长介绍,各级法院积极参与反家庭暴力立法和涉家暴刑事司法改革,以城厢、永安、南靖、荔城等4个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婚姻家庭案件试点法院为契机,成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推出“人身保护令”,构建联动工作机制,得到最高法院和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的充分肯定。基层法院积极探索家事案件专业化审判,如福鼎法院设立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庭,集中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刑事、民事、行政各类纠纷案件;海沧法院家事法庭专门审理涉及家事纠纷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并邀请妇联干部、社区工作者等担任家事调查员与调解员,成效显著。在审理涉及妇女维权纠纷案件中,各级法院普遍建立了优先立案、优先审判和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制度,强化司法服务。
马新岚院长说,近年来,省高院与省妇联密切合作,联合举办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能力建设研讨班,召开涉及妇女儿童司法维权工作会议,建立相关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近日省高院国家赔偿办与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合作建立国家赔偿案件心灵抚慰机制等,还有一批妇联干部担任法院人民陪审员、人民法院监督员,形成了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合力。马院长称赞我省广大女法官不仅是执法办案的主力军,也是展示现代文明的生力军,在审判实践中充分发挥女性优势,创先争优,工作出色,是法官队伍的中坚骨干力量,时代先锋詹红荔、全国优秀法官黄志丽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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