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下午,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吴洪芹专程拜访省法院。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亲切接待吴洪芹主席,并就加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与省妇联一行进行了座谈。
马新岚院长首先代表省法院党组感谢各级妇联组织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并详细介绍了我省各级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她说,长期以来,省法院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司法品牌建设的重点项目,2008年,省高院专门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专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至当年底,合议庭实现省市县三级法院全覆盖。省法院还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机制若干规定(试行)等文件,加强组织领导。此为全国率先之举。
马新岚院长介绍,各级法院积极参与反家庭暴力立法和涉家暴刑事司法改革,以城厢、永安、南靖、荔城等4个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婚姻家庭案件试点法院为契机,成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推出“人身保护令”,构建联动工作机制,得到最高法院和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的充分肯定。基层法院积极探索家事案件专业化审判,如福鼎法院设立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庭,集中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刑事、民事、行政各类纠纷案件;海沧法院家事法庭专门审理涉及家事纠纷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并邀请妇联干部、社区工作者等担任家事调查员与调解员,成效显著。在审理涉及妇女维权纠纷案件中,各级法院普遍建立了优先立案、优先审判和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制度,强化司法服务。
马新岚院长说,近年来,省高院与省妇联密切合作,联合举办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能力建设研讨班,召开涉及妇女儿童司法维权工作会议,建立相关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近日省高院国家赔偿办与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合作建立国家赔偿案件心灵抚慰机制等,还有一批妇联干部担任法院人民陪审员、人民法院监督员,形成了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合力。马院长称赞我省广大女法官不仅是执法办案的主力军,也是展示现代文明的生力军,在审判实践中充分发挥女性优势,创先争优,工作出色,是法官队伍的中坚骨干力量,时代先锋詹红荔、全国优秀法官黄志丽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马新岚院长指出,司法公正是治法中国建设的重要保证。每一个案件,都关系到一个家庭、关系到妇女儿童。法治中国建设在路上,各级法院将更加主动地回应广大家庭和妇女儿童对法院工作的期盼和需求,密切与妇联的合作,认真履职,并根据新形势要求,进一步完善、提升、创新原有维护妇女儿童工作机制,把家庭建设、妇女儿童司法保护落实在法院,让每个家庭、每位妇女充分感受到司法公正的阳光。
吴洪芹主席代表省妇联对马新岚院长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并亲自担任省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表示衷心的感谢!她高度评价全省各级法院树立性别意识,为加强和创新妇女儿童司法维权工作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充分肯定全省广大女法官爱岗敬业、勇于担当,省女法官协会、妇委会有凝聚力、影响力,是温暖的“妇女之家”。
吴洪芹主席说,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任重道远。加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离不开司法系统,特别是各级法院的大力支持。长期以来,我省各级法院、妇联建立了一系列沟通、协调、合作机制,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品牌,如维权合议庭机制、国家赔偿案件心灵抚慰机制等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一大批集体和个人荣获了各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三八”红旗集体、红旗手,优秀女法官、“巾帼文明岗”等荣誉,彰显了“半边天”的风采,是广大妇女学习的榜样。
吴洪芹主席表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妇联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妇联在家庭领域的工作优势,省妇联将今年确定为“家庭建设年”,深入实施家庭美德、家庭教育、家庭关爱、家庭服务“四大工程十项行动”,维权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恳请省法院一如继往重视、支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在完善原有好品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合作机制,如共同培树家庭建设基地、试点家事法庭,组织“三八维权月”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场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大力推荐妇联干部、优秀女性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加强培育、宣传各类优秀女性及群体典型等,共同推进我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妇联副主席王秋梅;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开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委王穗丰及双方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马新岚院长、吴洪芹主席等同志还观摩了省法院科技法庭,参观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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