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维权更有力 让创业更得力 让家风更给力
反家庭暴力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中国家庭暴力呈多发态势。依法惩治和预防家庭暴力,最大限度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傅莉娟表示,家庭暴力是世界上比较普遍的问题,不分文化、种族和性别。反家庭暴力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3月4日,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最高法还公布了5起涉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同时,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傅莹透露,我国首部反家暴法有望今年8月份提交审议。 傅莉娟建议,首先,从国家层面要尽快制定并出台“反家庭暴力法”。在顶层设计上,要推出相关制度设计,特别是根据反家庭暴力的特殊性,制定一些相关规定。比如人身保护令、警察诫勉谈话制度、临时庇护和监护制度。整合法律、政府和社会资源,构筑起维护妇女权益、反对家庭暴力的强大法律保护网络。 其次,在职能部门中要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协助制度。在推动反家庭暴力法立法上,妇联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真正把这部法律落到实处,一定要各个职能部门联合起来,同时借助社会力量。比如,在湖南省长沙市,正在探索一种制度,整合部门和社会力量的资源,包括法院、公安、民政、妇联、社工以及律师。只有建立这种机制,才能实现对妇女权益较为到位的保护。 最后,从妇女的层面来说,一定要赋权妇女。保护妇女权益过程中,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一定要形成受害者为本的理念。在处理相关案例过程中,尊重她们的意愿,自身需求和意愿最符合其所需。同时,傅莉娟也指出,对个别案例,一定要给予受暴人足够的支持,这种支持有政府的,也有社会的。比如,在她们受家暴后,给她们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在她们无家可归的时候,给她们提供临时庇护。对于无技能的受害者,要给她们提供相关的技能培训。只有这样,才能帮助她们树立信心,“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助人者自助”。只有她们自己强大了,反家庭暴力才真正做到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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