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荣强调,新形势赋予妇女组织新使命,新常态期待妇女干部有新作为。省直机关各级妇女组织要在省直工委、省妇联和各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下,振奋精神、锐意进取,不断开创省直机关妇女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做出更大贡献!一要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省直机关妇女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当前省直机关妇女工作承载着更多的期盼期待,今年春节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又对家庭建设问题作了深刻阐述,给机关妇女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也带来了新的挑战;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依法治省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新福建的重要一年,亟需包括机关妇女同志在内的全体干部职工踊跃参与和共同奋斗。这就迫切需要机关各级妇女工作者继续保持和发扬好的传统作风,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针对新情况,探索新思路,采取新措施,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省直机关妇女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二要切实发挥好省直机关妇女同志在“新福建”建设中的“半边天”作用。省直机关各级妇女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把机关广大妇女组织起来、团结起来,进一步调动她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让广大妇女的创造活力在“新福建”建设进程中充分绽放,要动员妇女在加快福建发展中建功立业。组织妇女同志深入开展“学雷锋”、“学厦航”、“学长汀”主题实践活动,深化“巾帼建功”、“巾帼成才”行动, 引导她们积极参与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科技攻关、发明创造,让广大妇女在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发挥优势、大显身手;要引导妇女在促进社会和谐中主动作为。机关妇女组织要结合实际,贯彻好省妇联的工作部署,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统美德和福建优秀文化的挖掘和阐发,赋予家风家训新的时代内涵;组织妇女同志积极参与义务献血、帮贫扶困、关爱留守儿童等巾帼志愿服务;大力推进文明家庭建设,深化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积极宣传新时期贤妻良母、孝女善邻时代典型,推动机关广大妇女同志引领福建道德新风尚,传递正能量;推动妇女在法治社会建设中争当表率。机关妇女组织要把普法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开展“建设法治福建·巾帼在行动”和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妇女之家等活动,让宪法法律深入人心,在省直机关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促进全民守法、维护社会稳定助力。三要切实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妇女组织自身建设。妇女组织是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是广大妇女的“温暖之家”。省直机关各级妇女组织要学习宣传好《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创新联系机关妇女的方式和开展活动的方式,靠“服务”来增强妇女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把握好机关妇女的需求,让“送服务给妇女”成为妇女组织的自觉;要维护好妇女权益,抓实抓细抓小关心帮扶妇女群体的工作,深入了解她们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情况,真心实意地关心她们的身心健康、利益诉求、成长进步,多做关怀他人、温暖人心的好事,多做雪中送炭、排忧解难的实事,让“有困难找妇女组织”成为妇女的自觉。各单位机关妇委会负责人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把机关妇女工作看作是自身的责任、义务和光荣,努力把党的妇女工作阵地建设得更加坚强,把机关妇女群众的“娘”家建设得更加温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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