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 创业最高获10万扶持
福州日报6月15日讯(记者 朱毓松)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提出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重点围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和精准服务两个环节,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在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通知》明确将我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范围逐步延伸至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以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我省将遴选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优秀项目,给予3万~10万元的资金扶持;开展大学生返乡创业行动试点工作,推动大学生返乡创业优惠政策落实,在项目资金、创业辅导、创业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建立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 我省将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信息库,将求职创业补贴对象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各地、各高校要设立贫困学生就业专项援助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未就业毕业生到外地求职。 《通知》要求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的保障机制,落实服务基层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提高公务员定向招录成效。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和新兴领域就业,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我省将建立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生活补贴定期调整机制,自明年1月1日起,按照上一年度公布的前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社区计划低200元),确定基层服务项目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按年度进行调整。 据统计,今年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总数达到26.2万人,略少于去年的26.6万人。 |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