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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模仿短视频受伤事件频发 专家支招如何防范
www.fjsen.com 2019-09-19 09:49:05  杜 晓 来源:法制日报    我来说两句

不断强化内容管理

家长负有监护责任

枣庄两名女孩模仿段视频伤亡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某媒体官方微博发起的一项调查显示,有41.48%的网友认为个别短视频危害很大,应严禁传播;有35.52%的网友建议平台应加强审核管理;有16.21%的网友认为视频发布者哗众取宠,理应封号;另有6.72%的网友认为此类视频是另类创意。

赵良善认为,网络短视频问题频发,主要原因仍然是网络发展迅速,而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且监管难度较大,某些人利用网络投机取巧行走在法律的边缘地带,导致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

实际上,近年来,对于短视频的监督管理越来越严格。

1月9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对短视频内容、技术等方面作出详细要求。

3月28日,国家网信办指导组织“抖音”“快手”“火山小视频”等短视频平台试点上线青少年防沉迷系统。这是网络短视频领域首次尝试开展青少年防沉迷工作,对于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行业履行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网络环境具有创新性意义。

李丹林认为,我国针对互联网短视频的内容及管理已经有了较为详尽的细则和规范,但相应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并不能完全覆盖短视频快速发展所暴露出的问题。例如,一些不属于违禁细则范围之列,但又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短视频应如何界定、审查?对于视频发布主体明确标识安全提示后所发生的意外情况,视频制作者及平台方是否应该完全免责?诸如此类的问题不仅有关行业内法律法规的建立,还涉及道德、管理等多方面问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网络短视频行业标准。

赵良善建议,应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完善法律法规,以立法的方式对责任、内容、违法情形进行确定,增加互联网平台的违规成本;落实互联网平台本身的自纠自查责任,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对于审核人员提出切实任务目标及要求,一旦出现违约行为,除对企业进行处罚外,主要负责人也应受到惩处;增加技术监控,对于有害人心健康的短视频设置自动屏蔽系统,同时对于青少年观看的短视频内容不断进行优化,限制观看时间。

李丹林则建议,在人人都握有“麦克风”的网络时代,充分发挥用户的监管作用也必不可少。短视频平台应倡导广大用户积极参与内容监督,鼓励用户及时向平台反馈存在违规现象或有安全隐患的短视频,以此拓宽监督渠道。

“意外事故发生之后,儿童监护人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首先,监护人在给未成年人配备或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之前,就应意识到网络会给青少年儿童带来利弊两方面的影响,如何引导孩子健康、有节制地使用各类网络服务平台是家长的首要责任。其次,监护人作为孩子最亲近的人,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监管职责,抽出更多时间陪伴孩子,了解他们的兴趣关注点,及时发现孩子的异常举动,防微杜渐、及时制止。最后,监护人要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帮助孩子强化明辨是非的能力。”李丹林说。

朱巍认为,一般来说,家长作为监护人应承担第一责任。这起事件中,酒精这么危险的东西,孩子都能轻易找到,并付诸操作实践,显然是家长监护不利造成的。

“在互联网时代,家长的责任更艰巨,除了线下的日常监护之外,线上的家长监护系统、防沉迷系统、青少年保护模式等,都需要家长与平台的密切配合才行。孩子监护是一个社会共治的范围,仅靠平台、政府是不行的,家长、学校和社会必须全都加入,形成一个从法律到技术、从点到面的监护系统。”朱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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