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下半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海啸席卷全球,虽然2008年很快就转身离去,但金融海啸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格局造成的影响还在蔓延,严峻的经济形势意味着巨大的就业压力,维稳促就业,无疑是2009年一道最大的民生考题。
非常时期,当有非常之举。在这种情况下,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08〉18号)和《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09〉3号)两个文件,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推动和促进就业工作的进展。文件要求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就业工作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保证,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迫切需要,要把城镇新增就业、控制失业率、失业人员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及减少有劳动能力长期失业人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作为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抓好抓实。
这一系列就业政策和措施犹如春风化雨,润人心田,让人们有信心克服困难,迎接挑战。几个月过去了,目前,促进就业政策效应已开始显现。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计,截至2月底,全省新就业人员中有10.18万人被企业吸纳就业,1.2万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2.06万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和灵活就业。
扶持自主创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规定的各项税收政策继续有效,审批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2009年以后的税收政策国家将另行规定)。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凡符合相关条件,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有关残疾人就业优惠条件的,可以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登记失业人员和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按规定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实施意见由省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
进一步落实鼓励、扶持创业的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经营场地、工商管理等扶持政策,建立社会化、开放式的创业服务体系,向所有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形成支持创业的长效机制。各地都要建立创业项目库,开发一批有市场前景的创业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创业基金,建立各类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提高创业成功率。
推广有利于提高创业成功率的“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简称SIYB)、“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简称YBC)创业培训模式,引进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其他有效的创业培训模式。整合社会资源,加快高素质、专业化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有培训资质的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对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者创业能力。
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扩大小额贷款借款人范围,在现行政策已经明确的小额贷款借款人范围的基础上,符合规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也可按规定程序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可将小额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由各级财政安排。各级财政要进一步拓宽贴息资金的使用渠道,从贴息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完善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和贷款奖励机制。进一步改革财政贴息办法,适当提高省级财政承担比例。推动信用社区与经办银行加强合作,鼓励担保机构降低反担保门槛或取消反担保。进一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贴息支持力度,鼓励利用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小额(担保)贷款具体政策由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制定。对2007年底前核准的小额(担保)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 2009-05-06扶持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 2009-05-06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服务
- 2009-05-06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 2009-05-06补贴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费用
- 2009-05-06增招2000毕业生攻读我省紧缺专业研究生
- 2009-05-06增加农村紧缺教师招聘名额 充实农技推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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