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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二套房”限制政策暗中解禁
www.folksfolks.com 2009-05-14 17:17   来源:海峡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人均居住面积”规定已被银行忽略,我省多家银行提出只要房贷已还清,再买普通房就可申请7折利率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目前我省已有工行、中信银行、建行三家银行出台政策,明确提出如出于“改善需要”购买二套房,可比照首套房(利率最低可打7折,首付比例最低20%)的利率执行,但更多银行却选择了只做不说。

尽管多数银行目前尚未明确这一说法,但从实际操作来看,由于“改善需要”这一说法难以界定,不少客户购买二套房时,都以“改善需要”为理由,享受到了首套房的优惠利率。

有银行在新出台的房贷政策中明确提出,不管购房者买了几套房,只要房贷已结清,再买普通房都可按首套房享受利率优惠。业内人士认为,这说明监管部门此前出台的“二套房”限制政策,已暗中解禁。

三家银行明确放宽二套房贷

记者昨日从建行福建省分行获悉,该行在春节前就出台了有关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细则,明确对居民贷款用于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可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政策(利率最低可打7折,首付比例最低20%)予以支持。即居民申请贷款用于购买普通自住房时,经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符合以下几种情况,均可执行首付款比例最低20%、贷款利率最低打7折。

建行规定的四种情况分别是:一是首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二是申请的个人住房贷款为公积金贷款配套组合贷款;三是居民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即在此之前的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四是借款人仅有一笔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经了解借款人是首次购买改善型普通自住房。

据悉,在建行之前,我省的工行和中信银行,已于上周对外发布类似消息,但相对于建行,工行与中信银行的政策会更模糊些。如工行规定:对已贷款购买一套普通住房的居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再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可按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执行。中信银行规定类似。

两个限制被突破二套房暗中解禁

“从三家银行的政策看,二套房贷款已宽松了不少。”昨日,福州一知名房产中介负责人表示,做出这种判断主要源自两个方面。

据介绍,根据此前银监会出台的政策规定:已购买一套普通住房的居民,如其家庭平均面积大于当地人均居住面积,再贷款购买第二套房普通住房,要执行“二套房”政策,即其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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