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专题> “纠结”的电摩> 爱你不容易 > 正文
福州将全面取缔超标电动车 具体办法正在研究
www.folksfolks.com 2009-12-16 15:53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东街口一停车场挤满电动车 本报记者 柳涛资料图片

福州将禁止超标的电动车上路。

日前召开的福州市加强城区交通管理工作专题会议上提出,将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对城区的超标电动车予以取缔。而福州市交管部门昨日透露,目前,这一管理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中,取缔超标电动车的具体办法正在论证。

据悉,福州市酝酿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将明确电动自行车要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国家标准,即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具有电动、脚踏两用功能,电机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0.24千瓦。对于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予以注册登记,而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则最终要取缔。

据交巡警部门的调查,福州目前约有40万辆电动车,其中符合国家标准的仅8万辆。事实上,一些业内人士提出的数据远远超过交巡警部门的调查结果。

据一名参与研究该办法的福州市交管部门相关人士透露,因考虑到目前电动自行车数量巨大,此外许多市民出行都靠电动车的现状,“一刀切”将电摩迅速取缔不太现实。

他说,目前,参与制定管理办法的人士主要有两大意见,一是先将超标电动车纳入规范管理,对手续齐全的合法电摩予以登记,颁发临时性牌照,骑手应具备摩托车驾驶证,发生事故时按机动车事故处理办法处理。待临时性牌照的期限一到,便不再继续上牌,从而将其取缔。

但就临时牌照的期限问题,有关各方意见不一。有的提出一年最好,有的提出至少要两年。


责任编辑:赵舒文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赶集网  火车票  福州分类信息  福州租房  福州二手房  福州招聘  福州兼职  福州二手  福州二手车  福州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