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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地税局原局长与其情妇双双被判14年徒刑
www.folksfolks.com 2010-01-08 17:32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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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疼情人操持酒店生意辛苦,江宁区地税局原局长王刚明(化名)利用职务之便,让情妇“专职”拉关系为他人介绍工程,5年间收受贿赂348万余元。案发后,该局长还以自己并不认识行贿人,也没有收取财物为由想推脱罪名。近日,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对两人作出判决。
情妇受贿事发牵出局长
2008年9月上旬,南京市检方在侦查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时,一名行贿人交代,他为揽下某信息综合楼工程,向介绍人秦文(化名)行贿100万元。
检方通过侦查发现,秦文跟江宁区地税局局长王刚明关系很不正常,其正是靠王刚明的帮助,才能为他人介绍到工程的。
1996年,当时35岁的秦文因承包江宁区地税局下属酒店,与该局局长王刚明相识,并发展为情人关系。1998年,秦文的承包合同到期后,在水西门附近开了家酒店。在此期间,秦文结识了生意人施某。施某听说秦文跟王刚明关系不一般,便让她帮忙揽下地税局的工程,并承诺给好处费。
王刚明也心疼秦文操持酒店生意辛苦,便答应帮忙,让秦文“专职”拉关系承接工程。在王刚明的安排下,施某顺利揽到了该地税局办公楼幕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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