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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北碚区原副区长赵文锐因涉嫌受贿受审
www.folksfolks.com 2010-01-08 17:35 来源:重庆晚报
我来说两句
妹夫帮忙搞投资
检方指控他洗钱
当天站在被告席上的,还有赵文锐的妹夫邹勇,公诉机关指控他犯有洗钱罪和受贿罪。
根据指控,赵文锐收受他人钱财后觉得拿在手上“烫手”,先后将90.5万元交给邹勇保管并用于投资。邹勇明知这些钱是赵文锐收受的好处费,还将钱投入到自己投资入股的房地产公司,以掩饰和隐瞒该款的来源和性质,已构成洗钱罪。
关于邹勇涉嫌的受贿罪,公诉机关是这样的事实指控的:2001年至2002年期间,建筑老板易某找赵文锐帮忙,希望能承建合川钓鱼城大道工程,并许诺事后感谢。时任合川市建委主任的赵文锐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易某承接到该工程。工程结算后,易某想向赵文锐表示“感谢”,赵文锐担心事发而婉言谢绝,但和易某商量,让自己的妹夫邹勇到易某处承接工程。
易某同意,但担心邹勇干不下来,就没有给他什么工程。为了兑现对赵文锐的承诺,2006年初,易某让邹勇加盟一起搞江北区的一个土石方工程。经过赵文锐的“参考”后,邹勇投资了5万元,之后再没有管这事。
2006年底,易某交给邹勇25万元的“投资回报”。邹勇扣除5万元的本钱后,将剩下的20万元“回报”投入到自己参股的房地产公司。
公诉机关认为,20万元“回报”实际上是易某变相给赵文锐的好处费,由于邹勇共同参与完成了此行为,所以也应以受贿罪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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