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专题>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分析评论 > 正文
反腐法要避免成为“口号法律”
www.folksfolks.com 2010-01-28 15:49   来源:南方日报    我来说两句

所有法律制度的设立,不管法律规定如何,条文内容如何,如果末尾未能有合适的纠偏机制以制止相关行为的发生,法律难免最终成为“口号法律”,装裱一下那苍白的空洞而已。

2009年,反腐力度之强前所未见,一大批省部级高官应声落马;民间反腐情绪日益高涨,周久耕等腐败官员因网络曝光而锒铛入狱。站在2010年的反腐新起点,我们步履沉重却坚定,民众有理由期待官员廉洁、政府自律。有专家表示,当务之急是出台一部反腐败的专门法律,在财产申报、重大事项登报、问责制度、干部队伍建设等问题上不断加强与改进。最终通过完善制度让官员不能贪、不敢贪、不想贪。

岁末年初,省委书记汪洋等23名省领导亲自带队,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省法院、省检察院领导班子及成员,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掀起了一场规模空前的“廉政体检”。这自然让人联想到2009年5月,中央纪委印发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试行)》。反腐,早已箭在弦上,力度越抓越紧。但一批又一批“前腐后继”的官员密集落网,尤其是腐败出现的新动向、新特点,无疑都表明了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已经进入关键期。


责任编辑:陈瑜辉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赶集网  火车票  福州分类信息  福州租房  福州二手房  福州招聘  福州兼职  福州二手  福州二手车  福州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