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用人腐败“组合拳”
受访权威专家认为,遏制选人用人腐败现象,关键在建立健全责任制和监督机制,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尤其要加大人事改革力度,改变“少数人选人”的局面,对“一把手”用人行为进行有效约束。
首先,加大四项监督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前不久,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央组织部配套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公布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
“这四项监督制度,针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职追究的监督链条。”汪玉凯解析道,这套“组合拳”,既突出了干部选拔任用中需要监督的重点对象和特殊情况,又强化了总体监督,是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重要举措。
“制度的效果如何,关键还在执行。”汪玉凯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四项监督制度。尤其要对选人用人法规制度和监督制度真正落实,做到有章必依、执行必严、违章必究。”
其次,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齐善鸿认为,严肃查处是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效手段。“对公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违纪用人问题,要坚持有案必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那些违规者心生畏惧。”
“同时,提高监督手段的有效性也是关键,目前对一把手的监督缺乏足够有效的机制,公众对于选人用人的程序办法不很熟悉,选人用人缺乏像当前项目招标之类的那种多方监督的有效体制,因此,造就了这样一种局面:民不举,官不知;不出事,就没事。”齐善鸿建议,“要继续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其有效性,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种手段,切实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来自高层的信息表明,今年中央将在继续整治拉票贿选问题的同时,重点对买官卖官问题进行整治。与此同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也将会与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紧密配合,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以及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用人问题,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加强案例剖析,切实发挥案件查处的惩戒和治本功能。
再有,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注重源头治理。李炜认为,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根本出路在改革。通过深入贯彻落实《2010年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根本上解决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
“目前迫切需要改变‘少数人选人’的局面,以达到对‘一把手’用人行为的有效约束。”李炜建议,应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经过实践经验的成功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把主要靠领导者个人选人,逐步转到主要靠制度选人方面来;把由上级部门对干部的制约,逐步转到由民意和社会舆论来加以监督。逐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让干部的选拔、任用、评估制度在阳光下运行。(记者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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