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推动落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2016-12-13 16:14:10 来源:农业普查专题 责任编辑:肖月青 我来说两句 |
四、着力推动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 《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推动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建立稳定购销关系、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打造联合品牌等,实现利益共享。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引导企业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探索形成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强化工商企业社会责任,发挥自身优势,辐射带动农户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国家相关扶持政策与利益联结机制相挂钩。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引导各地建立、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方法体系等。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纠纷化解机制,确保土地流转双方合法权益。 五、认真推动实施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工程 《意见》明确提出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探索和总结成功的做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项目总体要求、实施区域、资金分配、支持对象、组织实施、监管要求等。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发改农经〔2016〕833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根据农业部办公厅与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40号)要求,组织开展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培育一批产业融合先导区”的要求,创建一批以农产品加工园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为主要依托,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园区、体系化物流配送和营销体系“三化一体”和园区、农区、镇(城)区“三区互动”的融合发展先导区。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和中国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农办加〔2016〕15号)要求,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和融合主体给予金融支持。 各省(区、市)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将其摆上重要位置,积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牵头抓,分管处室要具体抓。要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形成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强大合力。要加强调研,及时总结新经验,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措施。要开展督导,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我部将适时组织抽查。自查形成的书面材料(关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并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模式5-10个),于2016年12月30日前以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形式送我部农产品加工局,我部汇总后将适时报送国务院。 联系方式: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产业发展处联系人:毕晟维、史少然联系电话:010-59193255、59192851电子邮件:ncpjgjcyc@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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