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应急管理网 > 要闻推荐 > 正文

省应急厅、文明办、民政厅、团省委四部门联合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

2023-06-20 18:00:50  来源: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责任编辑:陈静   我来说两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高我省社会应急力量的综合素质和救援实战能力,近日,省应急厅、民政厅、文明办、团省委四部门联合转发了《应急管理部 中央文明办 民政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我省要在三到五年内培育不少于10支省级社会应急力量,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1支符合标准的社会应急力量,各地可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通知》要求各地要完善应急志愿服务预案,建立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事故救援现场协调机制;要按省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和辖区内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结对开展组织共建活动。

福建是受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省份,应急救援任务十分艰巨,迫切需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统筹协调的应急救援合力,此次四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对解决社会应急力量管理不规范、资金装备短缺和救援协调不顺畅等方面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