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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福建日报1月18日报道(记者 储白珊)

在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如何满足广大农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作为一名长期奋战在一线的医务工作者,省人大代表、建瓯市市立医院妇产科主任游慧芳认为,亟须补足基层医疗卫生资源。

“如今,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凸显出来。”游慧芳说,“县域医疗机构高级卫生技术人才缺乏、人才引进困难,山区欠发达县财政补偿机制不完善,这必须依靠一套完善的激励机制才能解决。”

游慧芳建议,要有能充分展示出上升空间的鼓励内容,用事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要有明确的经济收入鼓励,让高级人才愿留在山区欠发达地区从事医务工作;要有一定的限制内容,如明确规定轮训人员在轮训期满后须回到送训单位,并体现出相应的违约惩罚。

2011年,完成全省乡镇卫生院和5076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新增医疗机构床位7400张,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步推进,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较大幅度提高

2012年,扩大医疗资源,新增医疗机构床位8500张,加强县级医院、精神卫生服务机构达标建设,实现每个行政村均有一所达标卫生室,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加强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的培训和配备

——摘自《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

东南网1月16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一家县级医院,5年招聘医师39名,后来有的考研,有的跳槽,到最后只剩20个,远远满足不了医院需求。也有的医院,大楼盖好了,设备买齐了,却找不到足够多“懂行”的人来操作。这是很多基层医院面临的困境,人才的缺口,日益成为困扰基层医疗事业发展的大问题。基层医院怎样才能留住人才?在省“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纷纷给出了各种有针对性的建议。

现状:乡村卫生所设备简陋

村卫生所是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体系的最基层组织,是农村疾病预防的第一道防线和基本医疗的首诊场所,承担着为农村群众提供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重要作用。

但很多村卫生所基础建设薄弱,无法满足群众看病需要。省人大代表、永春县医院院长陈志聪告诉记者,根据调查,不少村卫生所设备简陋,建设不规范,影响了农村医疗服务需求和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他举例说,目前在永春全县436个行政村826个村卫生所中达到卫生部标准村卫生所建设要求的不到半数,部分卫生所由于房屋有限,与生活区混杂;有的虽有业务用房,但属危房或达不到最低标准。

调查发现,有的边远村由于人口少,收不抵支,没人愿意建设村卫生所,造成医疗服务空白,村民看病要跑到县城医院去,增加了看病成本。

对策:安排专项资金增加补助标准

针对这种现状,陈志聪建议政府在省定的标准化乡村卫生所建设任务中,安排专项资金,增加标准化村卫生所的补助标准和建设数量,更新、配置必要的诊疗设备,同时出台政策督促乡镇政府,利用学校闲置空房或集体共有公房为村卫生所建设提供房屋设施。

据了解,为加快村卫生所建设,我省已提出,到2012年底,全省每个行政村至少拥有一所基本达到国家标准的村卫生所;到2015年底,全省村卫生所设施、设备配备达到国家标准。


现状:年龄偏大 人才严重不足

目前,很多乡村医生是由以前“赤脚医生”转岗而来,医疗技术水平较为有限。根据陈志聪的调查,在永春县现有乡村医生中,大部分是上世纪60、70年代参加工作的,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大专以上学历的不到7%;参加业务培训学习机会极少,多数乡村医生仅参加每年一度的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上了年纪的大多不愿再参加学历教育。此外,由于农村、山区条件差、工作苦,受过医学教育的青年人不愿进入乡村医生队伍,基层医疗队伍无法补充新鲜血液。

来自医药卫生界的委员们调研后发现,在基层一线医院,医学类本科生下不去、留不住、用不上,有一定能力的执业医生稳不住,新收人员送外单位进修后有去无回。

对策:允许建过渡公寓

人才留不住,待遇低是关键。为此,代表和委员们从增加收入方面提出了对策。陈志聪建议,对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提高补偿标准,适当提高“乡村医生津贴”。此外,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可按男60岁、女55岁为养老保险金享受年龄,未达到年龄的在职乡村医生,由政府、个人按比例补缴和续缴养老保险金。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乡村医生,可根据从业年限,由政府给予一次性补缴。

医药卫生界委员们则建议,允许乡镇卫生院建过渡公寓、廉租房、周转房等形式,为当地无住房卫技人员和城市轮转医师提供生活用房,允许乡镇卫生院工作十五年以上有一定技术职称的卫技人员在乡镇所在地集资建房,为乡镇卫生院留住高层次卫技人员创造条件。

针对基层医院人才不足问题,委员们还建议新招人员编制留在县里,人员统一派遣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若干年,保证有相应高学历医务人员轮流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此外,降低进人门槛,允许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适当招收医学类大专生,以保证乡镇卫生院的正常运转。


现状:部分设备用不上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力度,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与医疗设备明显改善,但是设备采购配置过程中采取了“一刀切”的模式,且缺乏相应的技术培训,导致部分医疗设备因乡镇卫生院无人会使用而闲置,造成资源浪费。

对策:杜绝“一刀切”式配置

医药卫生界委员们认为可统一规范、分类管理,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的使用率,卫生行政部门在统筹乡镇卫生院建设中,要充分考虑不同类别乡镇卫生院的人才设备不同需求,杜绝“一刀切”式的配置。同时注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避免造成医疗资源新的浪费。

陈志聪也建议财政能对基层医院添置设备进行多支持,以改善医务工作者的工作条件,提高诊断水平,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福州新闻网讯 “安排就业资金2.11亿元、安排医改专项资金79.43亿元……”12日,省财政厅厅长陈小平向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作《关于福建省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时介绍,2012年,我省将注重社会和谐,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就业服务

安排就业资金2.11亿元,增长13.5%。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职业介绍和培训等服务。继续实施产业人才培训,提升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

教育事业

安排教育资金29.62亿元,增长8.5%,基数外安排4.5亿元,合计34.12亿元,统筹用于提高城乡义务教育、高校生均经费拨款水平,推进中小学扩容、校安工程、校车安全工程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巩固提升“营养早餐工程”,加快幼儿园建设,化解高校债务等。

社会保障

安排21.05亿元,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新增安排2亿元,将省定农村低保标准从家庭年人均1200元提高到1800元。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

医药卫生

安排医改专项资金79.43亿元,增长17.7%。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200元提高到240元。落实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逐步将村卫生所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加强医疗机构妇幼、儿科等重点床位建设,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公共管理

安排19.63亿元,比上年增加2.99亿元,重点用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平安福建”建设。安排19.18亿元,加强市场监管、产品质量检测、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和餐桌污染治理等。落实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加快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配租配售和后续管理,积极推动各类棚户区改造。

(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

东南网1月12日讯 (本网记者 林晨 冯川叶)今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福建省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预算(草案)》提交大会审议。

记者了解到,2012年我省将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公共就业服务,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继续完善社会公共管理体系。

79.43亿投资医改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面,2012年省财政将安排医改专项资金79.43亿元,增长17.7%。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200元提高到240元。落实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基本医疗救助政策。逐步将村卫生所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加强医疗机构妇幼、儿科等重点床位建设,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加快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配租配售和后续管理,积极推动各类棚户区改造。

29.62亿投资教育

发展教育事业方面,2012年省财政将安排教育资金29.62亿元,增长8.5%,基数外安排4.5亿元,合计34.12亿元,统筹用于提高城乡义务教育、高校生均经费拨款水平,推进中小学扩容、校安工程、校车安全工程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巩固提升“营养早餐工程”,加快幼儿园建设,化解高校债务等。

21.05亿投资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方面,2012年省财政将安排21.05亿元,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新增安排2亿元,将省内农村低保标准从家庭年人均1200元提高到1800元。完善社会援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

19.63亿投资社会公共管理体系

继续完善社会公共管理体系方面,2012年省财政安排19.63亿元,比上年增加2.99亿元,重点用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平安福建”建设。安排19.18亿元,加强市场监管、产品质量检测、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和餐桌污染治理等。

2.11亿投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构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方面,2012年安排就业资金2.11亿元,增长13.5%。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职业介绍和培训等服务。继续实施产业人才培训,提升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