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闭幕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市副市长刘顺妮建议,国家基本药物应直接采用政府调控定价,而非市场竞争定价。 2009年8月18日,国务院正式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定价采取的是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定价机制,容易导致各地区、各机构之间基本药物实际零售价格同品不同价、价格虚高、监管难度增大等系列问题。 目前,武汉80%以上基本药物的国家零售指导价、省级招标挂网价高于实际销售价,基层医疗机构无法执行指导价,否则会导致药价不降反升。 因此,刘顺妮建议,国家应集中指定全国统一生产企业,制定全国相对统一的基本药物零售价格,而非最高零售指导价格,基层医疗机构均直接按国家零售价实行零差率销售。 |
近日印发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将设置药事服务费。何为药事服务费?它与药品加成有何区别?增设药事服务费会不会增加群众看病负担?针对这些社会关心的问题,卫生部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12日进行了解答。 什么是药事服务费 《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将设置药事服务费。那什么是药事服务费?为什么要设立这项收费? 这位负责人说,药事服务是现代医疗服务中的一项技术服务。药事服务费是指对医生和药剂师的处方、处方审核、药品调剂、管理等工作所应给予的报酬,是为合理弥补医院药事服务成本、维持医院药房正常运转而设立的收费项目。药事服务费是药物管理的基本成本和医务人员药事服务的技术劳动价值。 一段时间以来,“以药补医”的机制导致公立医院的运行和发展严重依赖药品收入,助长了公立医院的趋利倾向,大处方、多用药、用贵药等现象随之增多,加重了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费用负担。 《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改革“以药补医”机制的主要举措,就是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公立医院由此而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增设药事服务费,是取消药品加成后保证医院合理补偿的措施之一,是保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一项重要设计。”这位负责人说。 药事服务费与药品加成有本质区别 不少人认为,增设药事服务费与药品加成效果一样,是“换汤不换药”,该负责人表示,药品加成和药事服务费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一是征收规则不同。药品加成收入与药品价格直接挂钩,按照药品进价的一定比例收取。而药事服务费与药品价格无关,原则上按照药事服务成本,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按照门急诊诊次、处方数量、住院床日收取,是按照劳动的数量收取的。 二是功能不同。药品加成收入除了弥补药事服务成本之外,还承担了弥补医疗服务成本的功能(即通常讲的“以药补医”),有些医院甚至用来盖大楼、买设备;而药事服务费主要是药品施行零差率销售后,用于弥补药事服务成本。 三是对医院和医生的激励机制不同。因为药品加成跟药费挂钩,所以会刺激医院和医生开大处方、滥用药,这样就可能造成医疗费用的失控。而药事服务费是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出发的,药品价格与医院、医生的收入不会再有关系,医院和医生会从控制成本的角度出发,在不影响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控制处方价格。 药事服务费将由医保负担 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后,能不能真正降低用药负担?针对这一问题,这位负责人说,增设药事服务费,是恢复药品本来的治病功效,去掉其补偿医院成本的附加功能,促进因病施治、合理用药。 他举例说,假设一所医院维持正常运行需要15元。如果按现行药品加成政策,它必须卖115元的药,这其中可能有30多元的药品不是患者必需使用的,这是一种很大的浪费。如果由药事服务费或通过财政补贴了这15元,那么医院和医生就不必千方百计开115元的药品以保证医院正常运行。 另一方面,探索收取药事服务费,不会让患者在医院看病开药环节多加钱,而是通过医保扩大覆盖面,提高报销比例来负担。 这位负责人说,从本质上看,取消药品加成而增设药事服务费,意味着用药事服务费这笔很少的钱,换掉很大的医药费用。 药事服务费与药价、处方值无关 公立医院将如何收取药事服务费?这位负责人说,收取药事服务费的重要原则是使之“和药价、处方值都没有关系”。 专家提议,门诊和急诊药事服务费可考虑按照诊次设立,住院药事服务费可考虑按照住院床日设立。药事服务费数额的确定,不是根据医生所开处方额度的高低确定的,而是固定数额的收费,是根据处方的数量(即劳动的数量)按照药物服务成本合理确定的。 在增设药事服务费的过程中,如何避免医生分解处方以多收药事服务费?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在这方面将会有相应的监管政策,对医生的诊疗行为进行监管,有效避免分解处方的情况。相对于控制处方值,控制所谓“处方分解”要容易一些。另外,目前正在推行的临床路径、支付方式改革等工作也将对防止“处方分解”发挥积极影响。 据介绍,目前已有一些地方先后进行了药事服务费的摸索。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还将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积极探索将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的可能性。有关部门将在充分听取医院、患者和公众等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试行药事服务费的实施方案,选择部分地区或医疗机构开展试点,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 江苏去年就已明确 药事服务费医保报销 事实上,药事服务费入医保报销范畴这一点,江苏在去年就已经明确。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就曾在发布会上表示过,今后参保人员就医的“药事服务费”,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也在数个场合透露,“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后,不仅不会增加患者负担,还会让患者得到更多实惠。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究竟“药事服务费”将按照何种标准收取、何时开始收取,有关具体执行方案目前仍在研究中。 |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本报记者 薛珺 摄 人物 卫生部副部长 黄洁夫 主题 医疗改革 中国医改的目标不是全民免费医疗,而是努力保障国民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 本报讯 (记者魏铭言)昨天,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称,中国医改的目标不是全民免费医疗,而是努力保障国民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公立医院须“动大手术” 昨天,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阐述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构想。他说,中国90%的人都会选择到公立医院看病,因此,医改要成功,必须对现有公立医院“动大手术”,从管理运行机制、财政补偿机制、人事制度、医务人员薪酬分配等诸多方面进行大改变。 医改对公立医院的发展,是机遇也是挑战。但黄洁夫强调说,医改必须首先获得中国600万医务人员的认同,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黄洁夫认为,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调动,关键是要改变目前不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让医务人员在问诊、断病、手术治疗、护理等方面的技术性劳动,得到合理的价值体现,合理的酬劳。 医改做不到全民免费医疗 一些人认为医改回归公益性,最终应做到全民免费医疗。黄洁夫坦言,中国的医改还远达不到这个理想。他说,2009年中国医疗卫生总费用1600多个亿,人均1200元,而在农村,新农合的筹资水平仅仅是100元。“我国的经济水平不可能承受”。 除了资金问题,黄洁夫说,我国医疗资源城乡之间严重不平衡,农村80%人口只占20%医疗资源,城市20%人口却占有80%医疗资源,如果全民一块儿免费医疗,有限的医疗资源可能会因社会资源的配置不均,更加为少数人服务,滋生腐败和不公平。 因此,符合中国现实的医改方向,被黄洁夫定义为:保障贫穷的人看得起病看得好病;让普通人拿一部分,政府或所在单位拿一部分,共同承担看病的费用;让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自己多拿些钱,享受高端诊疗服务。 此外,黄洁夫同意在现实情况下,可允许公立医院保留一定比例的特需服务。 |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7日讯 昨日上午,福建代表团举行分组会议,继续讨论政府工作报告。结合各自的专业领域,福建省的全国人大代表们,纷纷抓住报告中的几个关键词,畅谈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作为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全国人大代表、省妇幼保健院院长施作霖所关注的,是老百姓的看病难问题。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今年要基本完成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划,大规模开展适宜人才培养和培训。施作霖看到后,深受触动,他发言说,此前,他到过省内的几个乡镇基层卫生院,通过走访发现,他们的人员编制,一般只有正常的一半,而且医师队伍中,竟然连一个本科生都没有。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大学生不愿意到基层工作;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一些地方领导担心增加负担,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如今乡镇卫生院的医生是参照公务员的标准,个别地方认为这将给财政带来负担,因此不积极引进人才。 |
昨天,卫生部长陈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过去给的公立医院所谓以药补医的政策助长了医院的趋利倾向,导致开大处方、多用药、用贵药现象的发生,“我们要想办法改革它”。 陈竺说,卫生系统要监管医疗机构,坚持公益性,就必须当好裁判员,所以,提出了一个管办分离的问题。现在一些地方在探索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这是为了更好地体现公立医院要向着提供基本医疗,而不是创收这样一种方向去发展。 他强调,从卫生部门来说,也在考虑如何汲取国内外的一些先进做法,将大病按病种付费和常见病管理的按人头付费,以及基于这两种付费体制的预付制等支付制度的改革建立起来。 关于药价虚高的问题,他表示,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已经让我们看到了显著成效,“很多省通过这样一个做法,使得药价已经降低了25%到50%。” 陈竺介绍了医改近期重点工作: 第一,通过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使人民群众少得病。目前已经给3200万15岁以下的儿童免费注射乙肝疫苗。有将近150万的农村妇女得到宫颈癌的免费检查,近百万妇女得到乳腺癌的免费检查。 第二,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新农合应该说是世界上覆盖人数最多的一项保障事业,目前参合人数达到8.33亿,去年一年,有7.59亿人次的农民通过新农合得到了补偿。 在全国范围来看,近几年来,由于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政府在卫生总费用当中的支出已经接近25%,社会是35%,个人付费已经从2000年的50%多降到了近年来的40%。 陈竺说,今年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农民工健康工程”,内容包括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及职业病防治等。 |
羊城晚报特派记者 廖怀凌 陆志霖 张演钦 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昨天在两会新闻中心举行主题为“政协委员谈医改”的集体采访,五位医药界全国政协委员就药价问题、基本药物目录、大处方大检查和医患关系等热点问题,回答了媒体的提问。 药价至今涨14倍 工资却只涨三倍 高春芳委员:制定基本药物制度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 在谈及基本药物制度时,中国人民解放军150医院院长高春芳委员表示,中国从解放初到现在,工资大概是涨了三倍,有的地方可能高一点,是四倍。但解放初到现在,药的价格大概涨了14倍左右。“这个价格的上涨,永远是和工资的价格不相配的”。 高春芳说,国外生产一例药以10年的周期,它要把所有的钱都加进去,因此价格就显得高。根据国情,要制定基本药物制度,“现在是307种,不管工资涨多高,不管药厂的效益如何,我就定这个价格了,这个价格就用于基本医疗、医保的,用了这个药,就这么多钱,叫大家用,好钢使在刀刃上,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因此不用担心”。 高春芳说,他对现在药品的中间流通环节很不满意。“我的多次提案都讲到,要取消中间环节。因为现在有诸多的原因,使我们这个制度还没有完全形成,我认为,药品从研究到生产,到最后批准,到最后临床应用的过程,它应该是一个完整的管理过程”。 高春芳认为,药厂定价,国家统一发布,出厂价多少,然后各种费用加进去,在市场流通的价格是多少,然后进到医院,这中间还需要什么经费,都加在一起是多少,公之于众,就解决了中间流通的问题。 有医院过度治疗 因涉及经济利益 高春芳委员:限制大处方、大检查,既要教育,也要监控 高春芳说,过度治疗是大家提得比较多的一个问题,如何限制大处方、大检查,这里面一是有教育的问题,医生的首要责任是治病救人,首先这个医生的名字就决定了他工作的性质。“我们讲没有德的医生是不能当医生的,是不配当医生的。首先,医生要具备良好的道德,我面对的是疾病和病人,我们和病人是一个共同壕沟的战友,共同的敌人是疾病”。 高春芳承认,确实在医疗方面存在着过度治疗的问题,这有很多的原因,有的是出于对病人完整性的检查,比如说做一个手术,如果各项检查不彻底、不完整,中间出了一些医疗上发生的并发症,反过来说,病人就会质问医生为什么没有做这些检查?此外,过去出台的医疗方面的举证倒置,给医生带来了一定的思想负担和负面影响;此外,病人可能多种疾病存在,在治疗的过程中,需要有一个合理的、最佳的、最好的处方选择,因此大处方的问题就存在着过度治疗、存在着道德底线,也存在着部分的经济利益问题。 就如何预防大处方和大检查,高春芳认为一个是教育,医生首先要有德;二是现在出台了很多的管理系统,比如说合理用药的PASS系统,医生出的处方,合理配药对不对,应不应该,都受到监控。 现在医生看病人 就像被告看原告 温建民委员:改善医患关系,需要全社会的努力 针对如何改善医患关系问题,中国中医科学家、望京医院的教授温建民委员承认,目前医患关系的确是越来越紧张。他说,现在医生看病人就像在看原告,他们自己就是被告。他认为,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医疗被推向市场以后,医疗关系变成了一种金钱关系。 针对如何搞好医患关系,温建民委员提出,需要全社会的努力。首先应当加强医生队伍的建设,现在各个医院都对红包建立约束的机制,但是他同时也强调,希望社会能够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理解。 在政协小组联席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北大口腔医学院副院长林野也表示,医患紧张关系已经到了最紧张的时候,平均每年医疗事故鉴定120例,是20多年前的40倍。 现在,医护人员被打事件常有发生。林野表示,这里面有医患双方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问题,媒体的影响也不能忽视。希望媒体能客观公正报道,因为还有很多重大疾病是医生无法治愈的。 |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4日讯(本网记者 陈丽娟)已进入第二年的泉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有实质性进展。今年起,泉州市正式启动公立医院改革,首选石狮市为试点,先行探索公立医院服务体系、管理体系、补偿机制、运行,以及管理体系等方面的改革。此外,泉州市昨日召开的2010年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暨卫生工作会议还透露了一个好消息:今后遇老年性白内障、结节性甲状腺肿、剖腹产这3项病种,市民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只需按病种价格一次性交纳医疗费用即可,多不退少不补,超支部分由医院自己承担。 公立医院改革 对大型医用设备降低检查治疗价格 会议当日,泉州市下发了201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根据实施方案,石狮市将通过整合组建医疗集团,致力于探索公立医院服务体系、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以及监管体系等方面改革。不过,据石狮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称,目前试点单位和如何运作,尚未真正确定。 与此同时,今年除了将开展“3项病种按病种价格一次性付费”试点外,泉州市还将分期分批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适当提高床位费以及其他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此外,为保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今后贵宾诊室、贵宾病房等特供规模要控制在全部医疗服务项目的10%以内。 泉州较大医院拟划分服务范围 据了解,泉州市中医院早在2008年就设立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模式,今后将在行业内推广。泉州市卫生局局长蔡丽静在会上表示,针对医院延伸服务方面,本次医改首次提出了建立“区域医疗联合体”的概念,即组建由多家不同等级医院组成的医疗集团,建立以合理分流病人为主要内容、以双向转诊为纽带的机制,鼓励公立医院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方式,把优质医疗资源辐射到基层医疗机构,带动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如,除了在社区开设门诊外,医院还将承担社区的公共卫生服务事项,如传染病防控、社区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 同时,参考厦门的经验,泉州计划以三级医院带动二级医院,或者市区医院带动县(市、区)医院发展的模式,即划定服务范围。如将晋江、永春划分到二院的服务范围,那就意味着今后这两处的病人,往上转诊时,直接就往二院送,试图以此来优化医疗资源整合。 医疗保障与基层服务 城镇医保补助标准提至每人每年120元 今年内,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要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以上,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还将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报销比例分别稳定保持在75%和50%,普通门诊统筹面力争达到30%。 新农合保障方面,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6万元以上,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8倍以上,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5%以上,门诊特殊病种统筹补偿扩大到15种以上。安溪、永春将选择3~5个乡镇,在距离乡镇卫生院5公里以上的部分行政村卫生所先行开展试点新农合特殊门诊定点医疗服务。本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全面开展新农合参保农民,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可即时结报;年底前开通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时结报。 今年,泉州市将从各县(区、市)新农合基金中,按人均2元的标准提取市级大病住院补充补偿统筹基金,对当年度住院补偿额超过6万元以上的患者,在扣除当地已补偿费用后,由市一级的大病统筹基金对参合农民进行一定比例的补偿,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试点重大疾病救助16种病种列入其中 洛江、惠安、德化等3个县(区)将开展新农合普通门诊统筹试点。普通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为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 低保对象、“三无”人员、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也将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按照要求,今年,晋江市将先行推行重大疾病救助模式。列入医疗救助的共有16种重大疾病病种,即重大器官移植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红斑狼疮、良性脑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Ⅲ度烧伤、严重肺源性及风湿性心脏病、脑梗塞或脑血栓、心肌梗塞、晚期肝硬化、严重I型糖尿病、脑性瘫痪、严重帕金森病。 新增1193张床位建设4个县级医院 泉州将加大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去年,南安、安溪、泉港、德化、惠安、永春等6个县(市、区)的千人均床位数仍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今年,全市再新增床位1193张,增加后全市千人均床位数可达2.75张。 今年共有4个在建县级医院重点项目,具体是石狮市新院、永春县医院、德化县医院、南安市中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二院一期工作,要在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封顶和装修完善工作,要求年底完工的还有泉州市精神病院2号病房楼、泉州市中医院医技综合楼,中医院新门诊楼则要求在第三季度开工建设。 药品零差率 扩到6成基层机构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行药品零差率改革,是解决市民“治病少花钱”、缓解“看病贵”问题的突破口。2010年元旦开始,丰泽区、德化县的24个基层卫生机构已率先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据介绍,从今年起,泉州市全市所有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层用药目录内的药品,并按照规定控制目录外的临时用药。下半年,药品零差率销售实施范围还将扩大到60%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同时,各地还将把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以经济手段引导患者使用基本药物。 农村孕产妇分娩每人补助400元 上半年,有关部门将完成8~15岁儿童乙肝疫苗第三针补种任务。泉州市全市农村育龄妇女还将免费增补叶酸,叶酸服用率达7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话,每人还可补助400元。泉州市还将对35~39岁的农村妇女开展以防治宫颈癌、乳腺癌为重点的妇女病免费检查。两成的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还可以享受免费产前筛查诊断,以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 按照要求,甲、乙类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有标准化中医科和1名以上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同时,市政府要求,物价部门要加强调研,对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在价格政策上予以倾斜,逐步提高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医疗技术进步 临床上岗须培训3年 从今年起,本科及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必须经过为期3年的规范化培训后才能受聘临床岗位,先在三级医院推行,今后将在所有医疗机构逐步推行。 泉州还将从年人均1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安排3元,按年人均补助总额不低于4000元的标准,补助给承担并经考核完成农村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晋江市将组织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石狮市、南安市、惠安县则将组织乡村医生参加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险试点。 鼓励看病刷银行卡 今年,有关部门将筹措资金,启动全市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市级平台建设,首先在市直医疗单位实施,通过信息共享,减少重复检查。今后,泉州还将加快推进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网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建设。 同时,本月底前,卫生部门将牵头完成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改造,确保社保卡就诊通行通用,方便群众看病就诊。泉州还将鼓励医疗机构利用社保卡具有的金融支付功能,实现刷卡结算。 |
厦门市将研究提出实现医药分开的具体途径。 常海军 摄 厦门市公立医院改革将研究医药分开具体途径、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 商报记者 | 吴斯婷 作为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厦门下一步将在6个方面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如推进医院院长职业化、研究提出实现医药分开的具体途径、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等。市医改办昨日透露,参与改革的主要是厦门市8家三级以上医院。 国家五部委日前发布《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布了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名单,厦门是福建省惟一试点城市。 市医改办表示,厦门市此次入选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是国务院对厦门市前一阶段医改工作的充分肯定,体现了国家对海峡西岸经济区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作用的高度重视。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厦门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国家鼓励海峡西岸经济区率先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探索“切实际、有特色、可推广”的公立医院改革新路子。 市医改办表示,一定要扎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形成比较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降低运行成本,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下一步市医改办将结合厦门实际从6个方面探索改革。 厦门市将进一步明确公立医院内涵和功能定位,强化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的数量、规模,优化结构和布局,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实行医疗分级管理体制,建立各级医院帮扶制度,上下级医院双向转诊。 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公立医院资产管理和投融资新机制,将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研究出“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科学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责权,探索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改革公立医院补偿体制,探索财政补偿和医保结算的新机制,研究提出实现医药分开的具体途径。 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加强公立医院管理,完善认识、编制、劳动制度和分配激励机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加强医疗安全质量和经济运行监管。 厦门市还将努力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和指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促进不同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和有序竞争,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
东南网-福建日报2月24日讯(本网记者 段金柱)
福建省开展乙肝疫苗补种,将国家确定三年完成8-15岁儿童乙肝疫苗补种任务集中在一年完成。2009年11月和12月,在全省范围对180万名8—15岁的儿童进行乙肝疫苗补种工作。
2009年9月12日,第四个“中国预防出生缺陷日”。省卫生厅组织妇幼保健、疾病预防和健康教育专业人员举办“孕育健康宝宝,从孕前做起”预防出生缺陷宣传咨询活动。
去年,福建省为92所乡镇卫生院配备救护车,提高乡镇卫生院应急和急救能力,为农村群众特别是危、急、重病患者提供看病就医方便。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务人员走进社区,为居民们免费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本组照片由省医改办提供(资料照片) (一)全民医保提高保障水平 城镇职工医保。全省城镇职工参保率达到95%。切实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参保工作。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报销比例稳定保持在75%。开展城镇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工作,普通门诊统筹面力争达到30%以上。调整和适当增加城镇职工医保药品目录,扩大参保人员药品使用范围。 城镇居民医保。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5%。全面落实大学生及城镇困难人群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最高支付限额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报销比例稳定保持在50%,普通门诊统筹面力争达到30%以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农民个人缴费提高到30元。统筹基金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力争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政策性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5%以上。门诊特殊病种统筹补偿扩大到15种以上,在30%的县开展新农合普通门诊统筹试点。 全面完成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工作。进一步做好关闭破产国有、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保的扫尾工作,年底前解决参保问题。探索开展县以下小集体企业参加医保工作,通过财政补贴等办法予以妥善解决。 (二)医疗救助覆盖困难群众 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积极探索在有条件的设区市建立通过补充医疗保险解决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费用的机制。以设区市为统筹单位,全面开展新农合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工作。在住院补偿额达到封顶线的情况下,参合农民符合新农合政策的未补偿医疗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偿,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健全医疗救助体系。医疗救助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三无”人员、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建立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医保、新农合统一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探索实行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医保、新农合“一站式”服务。 开展重大疾病救助试点。积极探索重大疾病救助、慈善援助新模式,多渠道筹集资金,选择若干个疗效好、预后佳、治疗费用高的重大病种进行救助,降低个人医药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 (三)异地就医实现即时结算 异地就医结算范围扩大。异地就医结算的服务对象范围从城镇职工扩大到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对象。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关系在全省不同统筹单位之间转移接续。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全省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时结报。 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管好用好各类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全省所有设区市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四)基本药物制度治理药价虚高 推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全省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全省各类医保定点的药店配备基层用药目录内的药品和执业药师,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基层用药目录内的药品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在全省30%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下半年进一步将实施范围扩大到60%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完善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定价,减少中间环节。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负责统一招标,在各市确标的基础上,由医疗机构与中标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力争在所有行政村全面供应基层用药目录药物。建立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监督体系。加强药品质量监管。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所有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财政补助”的原则,政府负责其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所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按定额定项和购买服务的方式多渠道补助。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和保障机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总量控制、科学设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同岗同酬”的原则,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单位全面推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探索制定疾病分级诊疗标准,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 (五)加强规划建设缓解“看病难” 编制医疗资源建设规划。按照“公平性、整体效应、可及性、分级医疗、公有制主导、中西医并重”原则,加快编制全省医疗机构发展规划。将军队医疗资源统一纳入各地区域卫生规划。组建若干集医疗、科研、防治为一体的医疗中心,提高重大疾病的防治能力。2010年新增病床数5000张以上,力争2012年全省千人均床位数、卫技人员数等医疗卫生资源人均拥有量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加强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建设。统筹省属和福州市医疗卫生资源,推进一批省属及福州市属卫生重点项目建设,提高省会城市医疗卫生综合服务水平。加强县级医院达标建设,重点实施28所县级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市、县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努力满足全省精神卫生防治需要。 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达标建设。重点加强服务人口10万人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建设,实施74个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和36个县的卫生院12万平方米D级危房改造,支持70所乡镇卫生院建设污水、垃圾处理等辅助设施;配备296所乡镇卫生院基本诊疗设备和85所乡镇卫生院救护车装备。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重点加强4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逐步满足居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加强村卫生所改造建设。重点扶持边远山区、海岛等200所行政村示范性卫生所建设,为15000个行政村卫生所配置基本急救设备。 (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促进城乡均等化 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分别达到50%和30%;城乡65岁以上老人建档率分别达到60%和50%;城乡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85%和70%;城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85%和80%。城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别达50%和30%。城乡人群健康相关知识知晓率分别达70%和60%,一类疫苗各单苗基础免疫接种平均达90%以上,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100%。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提高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任务补助水平,经考核完成任务的乡村医生年人均补助总额不低于4000元。 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完成第三针剂乙肝疫苗补种任务,接种率达90%以上。对所有农村育龄妇女实行孕前和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对所有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人均400元的补助。对35-59岁农村妇女开展以防治宫颈癌、乳腺癌为重点的妇女病免费检查。继续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推动出生缺陷防治工作。 加大农村卫生改厕工作力度。2010年完成16.72万户农村改厕任务。到2011年,全省落实40万户农村改厕任务,并力争达到43万户目标任务。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制定实施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采供血机构建设等规划,两年内使全省所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均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加强和完善全省血站基础设施建设和县级医院贮血点达标建设。 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工作。开展以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农村卫生监督。依托乡镇卫生院,推动基层卫生监督网底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内容。 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15元,省级财政根据各地财力情况分档予以补助。 (七)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强化公益性 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继续推进厦门市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整合组建医疗集团,探索公立医院服务体系、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及监管体系等方面改革。合理规划,整合省会中心城市医疗资源配置,促进省属医院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覆盖面,打造若干个区域医疗联合体。各设区市和较大的县整合组建一个或多个由多家不同等级医院组成的医疗集团,或由上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医疗联合体。 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试行按病种收费方式的改革,选取老年性白内障、结节性甲状腺肿、计划性剖腹产等3个病种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探索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在批零差率不突破15%的前提下实行差别差率的加价政策。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控制在全部医疗服务项目的10%以内。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台商投资福建省的医疗服务业。在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没有达标的区域,优先发展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 加强医疗机构监管。选择10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在三级医院和部分专科医院开展试点,促进临床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落实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制度。继续开展医药费用控制工作,年增长幅度力争不超过3.5%。 建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机制。在全省建立医院内部投诉协调、医患纠纷应急处置、第三方调解、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救助等“五位一体”的医患纠纷处置机制。 (八)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提升和推广中医药服务。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支持5所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10所县级中医医院基本设备配置达到国家标准。扶持建设30个农村中医特色专科。完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建设。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实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价格政策。 (九)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培养计划。继续实施学费代偿制、“两个500”计划,招聘500名临床专业本专科毕业生经2年规范培训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组织500名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到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为期三个月的临床技能培训。实施全科医师能力提升计划,培训600名全科医师。实施社区护士岗位培训计划,培训400名社区护士。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乡村医生培训计划,培训3万名乡村医生;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进行中专学历教育,努力提高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分阶段推行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规范化培训后进入各级医疗机构成为临床医师的制度。2010年计划开始招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制定实施《福建省2010-2015年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加强医学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学科建设。做好中青年卫生人才到国内外进修学习选派工作。 (十)推进全省就诊一卡通 拓展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平台应用。今年内完成福州、泉州、莆田市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并与省级平台网络互联,实现跨平台信息交换;其他设区市启动建设,年底前完成平台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省级平台功能。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网络,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必要的计算机设备,完善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网底建设。 推进全省医疗机构就诊一卡通。在省级医疗机构实现就诊一卡通的基础上,结合社保卡的发放,推进设区市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和读卡终端改造,实现全省就诊一卡通。 |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2月24日讯(本网记者 章微)近日,福建省政府印发了《福建省201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今年,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报销额度再度提高,从去年的最高额度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倍,提高至6倍。而新农合的住院封顶线从原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提高至8倍。此外,新农合还新增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工作。住院补偿额超过封顶线,还可按一定比例补偿,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此外,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农民个人缴费提高到30元。 医疗救助范围扩大 今年,福建省将开展重大疾病救助试点。积极探索重大疾病救助、慈善援助新模式,多渠道筹集资金,选择若干个疗效好、预后佳、治疗费用高的重大病种进行救助,降低个人医药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 医疗救助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三无”人员、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 今年,异地就医结算范围扩大。异地就医结算的服务对象范围从城镇职工扩大到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对象。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对象也能异地就医,及时结算。 可凭处方到药店买基药 今年,基层用药目录内的药品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全省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在全省30%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价,下半年进一步将实施范围扩大到60%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实行药品零差价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通过多渠道补助。 全省各类医保定点的药店配备基层用药目录内的药品和执业药师,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 组建医疗集团探索公立医院改革 《方案》要求今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福建省继续推进厦门市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整合组建医疗集团,探索公立医院服务体系、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及监管体系等方面改革。 通过合理规划,整合省会中心城市医疗资源配置,促进省属医院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覆盖面,打造若干个区域医疗联合体。各设区市和较大的县整合组建一个或多个由多家不同等级医院组成的医疗集团,或由上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医疗联合体。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台商投资福建省的医疗服务业。 特需服务比例不超过10%今后,贵宾诊室、贵宾病房规模要控制,以保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方案》要求,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控制在全部医疗服务项目的10%以内。 在全省三级综合医院和部分专科医院开展10个病种临床路径管理试点。探索医疗付费方式改革,开展老年性白内障、结节性甲状腺肿、计划性剖腹产3个病种付费试点。“按病种付费”是指患者符合某病种的临床诊疗常规,从确诊入院起,医护人员按照临床治疗路径进行诊疗。患者只需按照病种价格一次性交纳医疗费用即可,多不退少不补,超支部分由医院自己承担。此外,福建省要继续落实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降低医疗服务成本。 今年将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今年,福建省将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完成第三针剂乙肝疫苗补种任务。对所有农村育龄妇女实行孕前和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对所有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人均400元的补助。对35~59岁的农村妇女开展以防治宫颈癌、乳腺癌为重点的妇女病免费检查。 |
东南网2月21日(本网记者 谢添实)记者从福建省发改委、省医改办获悉,2009年,福建省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全年共投入76.3亿元,比2008年增加23.32亿元,用于支持五项重点医改任务,着力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 1137.19万人参保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截至2009年底,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达1137.19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9.79%,参保率91.3%,提前实现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0%以上的工作目标。全省9.19万名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已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省新农合参合农民2350.29万人,参合率为95.26%,比国家规定的90%的参合率要求高出5个多百分点。 新农合门诊特殊病种扩大到10种 全省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水平均已提高到年人均80元;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元,已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各统筹地区通过多种形式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范围扩大11个,未成年人还另加3种,新农合门诊特殊病种已经扩大到10种。 26个县级医院改扩建 福建省安排省以上资金近5亿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重点扶持了26个县级医院改扩建,项目全部开工。安排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环境改造项目147个,已全部动工,动工率100%,其中70个项目已竣工;拆除危房3万平方米,拆除率100%。此外,还为300所乡镇卫生院配备B超等设备,为92所乡镇卫生院各配备1辆救护车,完成153所乡镇中心卫生院远程医疗网点建设。 培训686人全科医师 去年,福建省完成全科医师岗位培训686人,开展67名全科医师骨干和25名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聘354名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经培训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组织583名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到县(市)级医疗机构进行为期3个月的临床技能进修;出台《千名医师帮扶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方案》,三级医院派出医师280人帮扶52所县级医院,县医院派出医师720名帮扶360所乡镇卫生院。 乡村医生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对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保障,省级财政按照年人均5000元、4000元、3000元和2000元四档标准给予补助,已下达省级补助经费6816万元;建立卫技人员工资补助制度,省级财政下达补助款项9122万元。同时,将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水平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全年下拨专项补助资金3700万元。此外,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15元,省级财政按年人均12元、9元、7.5元的标准,分档给予补助,共下拨补助资金32462万元。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每人补助400元 2009年,福建省在启动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同时,实施了新增的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为近8万名农村育龄妇女增补叶酸;启动8~15岁儿童乙肝疫苗补种项目,已完成166.61万名儿童的第一剂次接种工作,完成率92.56%;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手术12930例;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各级财政按照人均400元标准予以补助等。 |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月30日讯(本网记者 郑莉 通讯员 张增田)记者昨日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2010年1月26日,福建省物价局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下发了《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从1月30日起,我省30%的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的基础上,实行零差率销售,即取消药品加成,全面实行进价销售。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今年内药品零差率销售面将扩大到60%的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明年全省公立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集中采购未到位前什么价格? 依据通知规定,在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未配送到位前,列入试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进的基层用药目录药品(包括临时用药)及库存的基层用药目录外的药品,均以实际采购价格进行销售。试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在1月30日前向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报备基层用药目录药品及基层用药目录外的药品的实际购进价格和库存数量。 库存药品什么价格? 省物价局通知规定,集中采购药品配送到位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论库存还是统一配送的基本药物,一律按省集中采购配送价格执行。库存的基本用药目录外的药品,在省政府规定的3个月销售期内,可继续按实际采购价格进行销售,3个月销售期结束后,如仍有库存,应报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上述规定销售。 此外,对于省增补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品种,在未统一招标配送前,暂按实际采购价格销售,统一采购并配送后,按省集中采购配送价格执行。 暂未实行零差率的医疗机构咋办? 据介绍,暂未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包括未纳入试点的其他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比如二、三级甲、乙类等医院),以及营利性医疗机构和社会零售药店。配备使用和销售的基本药物最高零售价格以实际采购价格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并不得超过国家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今后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零差率销售管理范围后,一律按省集中采购配送价格执行。 违规涨价怎么处理? 省物价局表示,为确保基本药物各项价格政策执行到位,对于违法违规涨价和排挤竞争对手的不正当价格行为,以及试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按零差率销售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将公开曝光。 省物价部门也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基本药物实际采购品种数量、结构和价格的监测分析。及时了解本地药品市场实际购销价格信息情况,做好市场动态跟踪监测。 □相关新闻 省级医疗服务新项目 实行最高指导价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月30日讯(本网记者 郑莉)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经过一年的试行,我省142项省级医疗服务新项目将正式核定其政府指导价,也就是省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的最高指导价格,从2010年2月1日起执行。有关医疗机构可以下调确定本医疗机构的具体执行价格,但不得上浮。 据了解,省物价局、省卫生厅于2008年底制定了省级医疗机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共涉及新项目142项,自2009年2月1日起试行一年。根据试行情况,对血栓弹力图试验(TEG)、降钙素原检测(荧光定量法)以及B型钠尿肽(BNP)测定(干免疫荧光定量法)等三个项目政府指导价做适当调整,其他项目维持原政府指导价不变。 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大医院服务 福州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陆续建成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月30日讯(本网记者 李熙慧)“现在给孩子接种疫苗条件更好了。”昨日,家住福州鳌峰社区的陈女士带着8个月大的女儿正在刚刚建成的鳌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疫苗。 据悉,这家卫生服务中心前身为鳌峰卫生院。目前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包括全科、中医科、口腔科、妇科、药房、肠道门诊、发热门诊、抢救室等。同时配备B超、心电图、洗胃等医疗器械。辖区内24491人将建健康档案。 记者从福州市卫生局了解到,近20家公立医疗机构将对口支援2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进程已经近半。 公立医院的副主任或以上职称医师每周会到对口社区坐诊,市民在家门口就可享受到公立医院专家医疗服务。根据福州市部署,市属三级综合医院领办1~2家并帮扶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属二级综合医院领办1家并帮扶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属专科医院领办或帮扶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疾控中心和市妇幼保健院每年重点指导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福建省将逐步扩大药品零差率改革试点。记者26日从省卫生厅获悉,从2010年1月30日起,福建省确定的30%的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实际购入价格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今年内扩大到60%的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明年起全面推行,届时将彻底改变基层卫生机构“以药养医”现状。 所谓药品零差率销售,是指取消药品加成,全面实行进价销售。根据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福建省从2010年起,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除临时用药外,将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今年30%~60%的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明年起全面推行;同时将基本药物全面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并逐步提高报销比例。全省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定价”,由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负责集中招标,在各市确标基础上,由中标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经其委托的具有配送资质的配送企业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同并负责统一配送。全省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开展后,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自行采购药品。 (福州日报记者 贺鹏) |
福州作为省会中心城市,汇聚了全省最多、质量最高的医疗资源,吸引了全省、甚至全国各地的患者前来就医。如何加快省会中心城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为全省卫生事业发展提供经验,事关全省卫生事业的整体发展。在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纷纷为省会中心城市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出谋划策。 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预约诊疗服务 到医院看病最烦什么?就是等。目前,通过电话或上网预约医生的预约诊疗服务模式已在福州逐步推广开来,受到患者的热烈欢迎。 来自福州代表团的省人大代表陈震宙提交了《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预约诊疗服务模式的建议》,提出福州应在全省率先鼓励发展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预约诊疗服务,继而在全省全面推广。同时,财政部门要考虑为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供适当财政补贴,鼓励其提供低价甚至免费的预约诊疗服务,进一步体现该项服务的公益性。 陈震宙说,我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已有10年历史,是全国最早开展这项服务的省份。10年来,全省40多家大中型医院95%的预约诊疗服务都是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累计服务就诊者超过1000万人次。总体预约挂号量占门诊总量的比例走在全国前列,具有鲜明的福建特色。 但第三方开展预约挂号服务在发展中也存在瓶颈和障碍,收费问题是一大矛盾。成熟的预约诊疗服务必须要有人工的就诊指导、停诊通知等内容,该项收费标准和实际运营所需成本的差距较大。此外,目前部分医院在自行组建预约诊疗服务平台时“各自为政”,无法对就诊者合理引导,出现“大病小病都找专家”的现象,重复投资也造成了资源浪费。 陈震宙认为,鉴于预约挂号行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卫生部门应明确允许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预约诊疗服务,及时针对第三方建设服务平台进行引导管理,让更多医院参与预约诊疗服务。收费标准方面,物价部门要制定符合客观实际、充分反映预约诊疗服务成本的预约诊疗服务行业收费标准。还应尽快建立预约诊疗服务的行业标准,对提供预约诊疗服务企业的设立条件、具体要求等要素进行约定,并进行监管。要鼓励良性竞争,让医院根据相关标准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进行合作,以充分鼓励竞争,提升服务质量。 整合提升打造八闽“医疗目的地” 目前,福州市区共有省级公立医院10家、市级13家、部队医院3家,基本能满足群众常规医疗需求。农工党福建省委会在提案《关于省会中心城市公立医院深化改革的建议》中提出,福州作为省会中心城市,应成为八闽“医疗目的地”。要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促进省会中心城市公立医院医疗体制改革健康有序开展,促进我省医疗产业的总体升级。 医院要发展,投入是关键。提案中建议,省、市、区政府应逐步加大对福州各级公立医院医疗用房建设和大型设备添置的投入。可借鉴新加坡政府对医院投入的模式,即建立医疗发展的专项资金,加大对公立医院投资,但投资的资金要以提取折旧费的形式或支付租金的形式进行回收储蓄,以促进医院新一轮投入,而医院的年度收入只需做到收支平衡、无需结余。 目前,我市的儿童医疗、老年护理、康复医学、临终关怀等一些专科的医疗资源还显不足。提案建议,可以通过整合资源,提升专科医院的服务能力。可整合儿童医疗资源,建立福建省儿童医院,提升我省儿科医学的水平,更好地为福建乃至整个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儿童服务;整合省、市皮肤病院,成立福建省皮肤病和性病防治中心,拓展服务功能,满足社会需求;加大对省老年人医院、福州市传染病院、福州市肺科医院、福州市精神病院的投入,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更好满足我省群众各种医疗服务需求。 “福州要积极发展高端医疗,促使福州发展成八闽‘医疗目的地’。”提案认为,要鼓励省会中心城市公立医院与境外有医疗投资管理背景的国际医疗集团的合作交流,建立提供高端服务的样板医院和示范医院;吸引国际资本兴建国际水平的高端医疗机构,促进高端医疗资源发展,满足不同人群的医疗需求。 提案还建议省、市、区政府应统一对省会中心城市的医疗机构布局作科学规划。加快福州市东部新城、金山、大学新区等区域空白点的医疗机构建设;拓展社区卫生服务,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档次,将部分市级医院发展成高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记者 黄戎杰 李白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