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新华社电,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三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12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作为普通网民,从国家层面构建良好网络秩序,不仅有利于规范网络信息发布行为,确保信息真实性,而且有助于更好地保护网民权益。
据新华社电,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三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12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此前,12月18日,央视《新闻联播》播发《人民日报》署名文章――《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文章指出,开放的中国需要文明法治健康的网络世界,不管是监管部门还是广大网民,都应该珍惜这个平台。要求人人都用正确的方式说正确的话,是不现实的,但也应有法治意识,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这是必须的。因为不管是网上还是网下,这都是构建公序良俗的基础。
作为普通网民,从国家层面构建良好网络秩序,不仅有利于规范网络信息发布行为,确保信息真实性,而且有助于更好地保护网民权益。无疑,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更是推进“网络问政”进入法制化轨道的重要举措。
首先,互联网成为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从纸媒到广播电视,从传统媒体到新媒体的迅猛新起,网路,无疑已经成为这个全世界公认的最便捷的信息传播途径,曾经的洲际国际在网络的世界里再也不是距离,正如人们所说的,在互联网的时代里,“地球是一个村庄,你我都是老乡”。可以说,由于电脑和手机等互联网终端设备的逐渐普及,在人们会的日常生活中,网络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不可或缺的最便捷的重要平台之一。
其次,互联网成为反腐倡廉的重要阵地。从“日记局长”到“微博开房”,从“表叔”落马到“房叔”下课,从“九五至尊”到“性爱视频”,在近几年来反腐典型案例中,互联网功不可没。不少腐败官员的落马,都离不开互联网的曝光。以致于不少人认为,互联网已经成为当下中国反腐倡廉的“主战场”。当然,毋庸置疑,网络反腐已经成为网络时代反腐倡廉的重要途径之一。
再次,互联网信息发布需要进一步规范。互联网的普及是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在现代文明社会里,网络将拥有电脑、手机等终端设备的每一个人成为身边信息的最快捷最真实的发布者。网络世界里,人人拥有信息发布的优先权,人人都是记者,人人都是信息的传播者。既然信息发布和转播的主动权在每一个人自己的手里,那么,只有诚信和法律可以成为所有信息去伪存真的过滤器,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笔者相信,即将出台的决定将更加有利于保护广大网民的权益,必将助推中国“网络问政”顺利步入法制化轨道,实现“网络问政”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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