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东不愿意降低租船费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金辉航运副总裁程伟文介绍,首先是成本压力,船东租给中国远洋的船舶多数购自航运业的繁荣期,购船成本较高,而且面临着较高的银行贷款利息;其次目前航运市场普遍低迷,船东公司的经营业绩也大不如前,在这种情况下肯定不愿意降低合同中约定的费率。
在程伟文看来,让船东们不满的,还有中国远洋在协商租船费率中的态度和操作方式。“任何一个租家都不能依靠扣着租金,逼船东降低租船费率。”他说,“扣着应该付的钱,逼着船东减价,是不合理的。”但他并未透露欠款的具体金额和时间。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黎雪荣表示,此次诸多船东对中国远洋态度强硬,目的是为了避免今后在航运业低迷的情况下,有更多类似事件发生。
记者就恢复支付船租事宜咨询了中国远洋投资者关系部,但对方表示无信息可以透露。
声誉受损 谈判不易
遭受扣船和舆论的双重压力后,又重新支付高额租船费用。中国远洋不仅未获得任何实际利益,受到损害的还有公司信誉。
尽管在8月份的业绩会上,中国远洋总经理张良表示,中国远洋干散货业务有400余船舶,出现合同纠纷和被扣押船舶比重很小。且扣船不是特殊现象,自行业产生以来就偶有发生。但仍有分析人士表示,无论是在航运业还是其他行业,企业的契约精神和诚信水平都是备受看重的因素,很多时候甚至比经济利益还重要。中国远洋此次之所以陷于被动,重要原因就是被贴上了有钱不付、信誉缺失的标签。
8月29日,全球评级公司穆迪甚至发布报告称,中国远洋租船费率的纠纷可能会影响干散货航运业的信誉。并表示,中国远洋拒绝依照合同付款一事可能会迫使其他船主接受短期租约,致使其信誉受损,进一步削弱干散货船东获得信贷的能力。
波罗的海交易所首席执行官佩恩也提到,一些曾打算与中国远洋签订合同的交易对手开始认为,与其签约风险太高。
有媒体报道称,中国远洋将会组织谈判小组,于本月赴欧洲和相关船东谈判。
对此,程伟文表示,谈判双方必须有双赢的前提,如果仅是租家单方面获益,船东肯定难以接受。
黎雪荣也认为,这类租船费率谈判要取得成功还在于合同中的相关风险条款,以及谈判双方之间的利益博弈。而据她了解,中国远洋2008年和希腊船东Dryships签署的船舶租赁合同中“没有对冲风险的条款”。这说明中国远洋对于长期租赁合同的处理经验还比较欠缺,过低估计风险和应该采取的应对措施。今后,中国船运企业应该学习国际船运企业先进的风险管理经验,谨慎对待合同中的风险条款。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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