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湘天“囤地门”调查
最近,各大网络媒体和相关房产论坛上出现了很多关于湖南湘天房地产开发公司非法囤积土地获取暴利,“一地两卖”致使和其交易的相关公司蒙受经济损失,导致案件纠纷的新闻和网贴,引起了网络的广泛关注。对此,湘天公司做出了回应,在网上发布了《郑重声明》,承认和两家公司就土地问题产生诉讼纠纷,但指责网贴言论不实,并把矛头指向两家公司。不过随后,网上又出现了“五问湘天公司”等众多评论,直指湘天公司该声明避实就虚,欲盖弥彰。一时间众说纷纭,疑云重重。
那么事实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当中又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内幕呢?为了解开谜团,记者对相关企业进行了走访调查。
官司纠纷依然不断
记者在法院了解到,湘天公司涉嫌“一地两卖”的土地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高升村湘府路以南,高升村境内,宗地编号为C-6号,约100亩。湘天公司于2007年2月3日将此土地转让湖南嘉福公司,签订了《土地转让合同》,而在其合同尚未解除之前,与湖南江浙公司再次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导致了三方纠纷,对簿公堂。最终高院此案判决为湘天公司败诉,将土地判给了湖南嘉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但嘉福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湘天公司虽然在此案中败诉,但之后仍然采取各种方式对此案件中的两方嘉福公司和江浙公司进行缠诉。根据国家法律规定,高院已经判决的同一案件,不能进行再次立案,那么湘天公司又是如何缠诉的呢?原来湘天公司又利用不同的理由在地方法院立案,状告两家公司。针对同一相关案件进行反复立案,本身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常司法程序,也涉嫌浪费国家政法资源。公司的负责人介绍说,湘天公司不断的缠诉,给两家公司造成了很大的负担,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作,不堪重负。而湘天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对方公司制造压力,拖延对方公司发展进程,给自己赢得时间。相关负责人一致认为这种行为本身极不合理,合法性也值得商榷,是湘天公司无赖乃至无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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