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5076670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滚动新闻:
QQ:529620593 网站投稿 繁体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财经频道> 财经要闻 > 正文
资源税从价计征将施行 地方财政或年增收数百亿
money.fjnet.cn 2011-10-25 08:09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我来说两句

张有生还指出,由于我国资源大都分布在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通过条例修改后,中西部地方财政收入将因此获得大幅提升,这与中国促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中西部经济,提高中西部人民生活水平的目标一致。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注意到,国务院9月7日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还明确提出,资源税计征办法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的对象有三种,即原油、天然气和煤炭,但到10月10日公布时,煤炭却未列其中。

对此,张有生分析道:“如果对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就会加大煤炭价格上涨的预期,必然会加剧煤电矛盾。目前,煤炭价格政府已经完全放开,一旦价格上涨,必然会带动炼钢、冶金、建材等相关产品价格上涨,并会传导到消费端,势必会加大通货膨胀的压力。”

相反,由于油气价格有政府宏观调控,资源税条例修改不会较快传导消费端。“但从价计征是资源税改革的基本方向,将会渐进稳妥地推进。”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除了原油、天然气税收征缴方法的改变外,还对焦煤和稀土提高了税额标准。

焦煤和稀土还是从量计征,但提高了税额标准,其他煤矿为每吨0.3~5元,焦煤提高到每吨8~20元;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为每吨0.4~30元,稀土矿的固定税率提高到每吨0.4~60元。

张有生指出,“焦煤是煤炭资源中的稀缺性资源,而稀土是重要的战略性资源,提高这两种资源的税额标准体现了这些资源的稀缺性。”

责任编辑:林晨昱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投诉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