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贿、贪污、私分国有资产三罪 否认全部指控 痛哭称因得罪人所致
本报讯 (记者刘晓星 实习生吴振鹏)昨日,广东发展银行资产管理中心原总经理周保被控受贿、贪污、私分国有资产三罪,在广州中院重审过堂。作为轰动一时的广发行弊案涉案高管之一,周保依旧否认了全部指控,并当庭痛哭,称自己是为了在广发行改制中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得罪了人才导致牢狱之灾。
指控:帮他人收购不良资产
据悉,此次重新审理起诉内容与重审前一审基本一致,今年9月省高院裁定此案发回重审。
据指控,2006年4月至5月,周保在汉国置业有限公司收购广发行不良资产项目过程中,收受汉国公司代表侯明(已判刑)贿送的现金港币50万元。最终,汉国公司以底价5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成功收购该不良资产项目。2004年8月至2006年6月,周保还对汉国公司收购的广发行处置的不良资产予以支持,收受汉国公司代表侯明通过该行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经理雷达(另案处理)贿送的购物卡2万元。
侵分清收返还奖励200余万
另据指控,2005年至2008年,周保担任广发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负责广发行的不良资产的清收及审批分行不良资产的清收方案。据广发行相关规定,广发行可按1%额定奖励给该资产管理部,奖金需对全行人员发放。
2005年,广发行资产管理部协助广控集团有限公司清收不良资产20多亿元,其中有3000多万元奖励。2005年12月至2006年1月,管理部获得清收奖励金410万余元。
2005年至2009年,周保指使管理清收奖励资金的管某国(另案处理)通过洗钱、交个人汽车的相关税费、公务开支报销等方式,侵分200余万元。2006年11月,周保与雷达、管某国商量决定,从套取的清收费用中拿出13万元,向部门的26人每人发5000元补贴。2007年1月,周保等三人又拿出11万余元购买8台手提电脑分给部门主管和总经理,周保分得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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