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投诉20余起 误导模式大同小异
银保渠道发展的蜜月期之后,销售误导投诉似乎已经成为了保险公司必须面对的阵痛。记者从口碑理财网了解到,今年以来,网站关于新华人寿遭遇的投诉共计26起,其中仅仅是针对“红双喜”系列产品的投诉就达到22起,大多直指营销人员一味强调红双喜产品的高收益和提供的保障,但极少提及此系列产品的限制性条件。
“当初买的时候以为是‘理财产品’,小炎拿了一堆文件让我签,我没来得及看,也看不懂。签字后他们就把文件收回了,现在我手里只有一张保险单。”陆先生说。
而根据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正式签发保单前,必须向投保人出示退保说明和保单前三年度退保金额,并逐一说明。保险公司必须在投保书中加印“投保人、被保险人声明”,声明投保人、被保险人在决定投保之前已经认真阅读并理解了包括签名要求、前三年度退保金额、犹豫期和保险条款的各项内容。
此外,上述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出具保单时应将该保单对应的现金价值表附在保单之上。而陆先生出示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印刷在背面。“一般人的思路是盖单应该是合同的尾部了,除非特别指明有附件、附录,一般人很少认为背面还有正文内容。”陆先生说。
购买保险一年多尚不知保险条款,电话回访是否有效?陆先生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自己对电话回访早已没有印象了:“如果电话回访到位,我也不会交了两年前之后才发现问题了。”而《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中早已明确,保险公司对保险新单业务进行回访时,应确认投保人是否已经阅读并理解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的内容,是否知悉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和保险期间以及退保可能受到的损失。
对于陆先生错将小炎当做银行工作人员,进而错将保险当理财产品的问题,监管层已经对此作出了规范。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商业银行在开展代理保险业务时,应向客户说明保险产品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并如实提示保险产品的特点和风险。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混淆销售,不得将保险产品收益与上述产品简单类比,不得夸大保险产品收益。
销售误导顽疾难愈 购买还需详读条款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经历了一波迅速的行业发展,但与此同时,销售违规行为却屡禁不止,保监会一季度信访投诉处理情况显示,销售违规行为是人身险公司的投诉重灾区,占人身险公司违规事项总量的将近七成,而其中销售误导的投诉最为普遍。
口碑理财网特约保险分析师李彦鹏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银保领域一直是销售误导的多发地带“银行保险方面的投诉,客户反映最多的‘存款变保险’问题,每一桩都剑指销售误导。”
针对这种现状,今年以来保监会已经加大整治力度,平均每月开出罚单过百,国寿,平安,新华,泰康等公司悉数在列。宁夏,广东,安徽等地保监局也纷纷开展了针对销售误导的整顿。然而,尽管监管部门三令五申“屡罚屡犯,屡犯屡罚”仍然是保险行业的普遍现象。
银保渠道的销售误导也导致了退保率的明显上升。事实上,据保监会统计显示,今年前9个月,寿险业退保率为3.14%,同比上升了0.96%。分析人士指出,目前,在银保渠道销售的产品主要以分红险等投资理财型保险为主,通常以高利率吸引客户购买,一旦发现实际利率达不到预期,就可能面临退保风险。
对此,李彦鹏提醒投资者,盲目退保成本很高,因此,不论是在银行,还是在保险公司,签约购买产品之前,一定要详细阅读产品条款。良好的契约精神,是以不变应万变的最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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